22.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享受加分照顾? (1)对于符合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印发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印发的《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和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中所列的烈士子女等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加分投档录取的照顾。具体规定可向初中毕业学校查询。 (2)根据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我市散居少数民族考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有关工作的通知》(深教〔2015〕123号)精神,对我市散居少数民族考生,给予原始总分增加5分后投档录取的照顾。 每位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加分照顾政策。 考生要如实填报自己的少数民族成份。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将汉族成份变更为少数民族成份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23.体育、艺术特长生如何录取?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规定,部分高中阶段学校可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特长生必须参加我市中考,报考公办学校特长生还须参加报考的高中学校组织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考核。各校从报考本校的考生中按专业细项分别录取特长生,即从专项考核合格、中考成绩达到本校特长生文化课最低录取线(严格控制项目,原则上按不低于本校上一年普通生录取分数线下40分,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核确定各校特长生中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线)的考生中,分专业细项按照其专项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提出拟录特长生名单;专项成绩排序相同的,再以其中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提出拟录特长生名单。特长生的录取不限学科等级及综合评价等级。 各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在第一批录取之前的“提前批”录取。被录取为特长生后,其之前在网上填报的其他学校志愿将自动作废,不再参加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 24.什么情况下,招生学校可以退档? 考生有以下情况的,招生学校可予以退档: (1)经查实在报考资料(如户籍、学籍)中有弄虚作假的。 (2)需到外地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 对于每个退档考生,学校按规定填写《退档表》,详细写明退档原因,经招生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可以退档。 25.已被录取的考生,能否提出退档或转录? 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其他学校。如果考生本人要求退档,或不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将视作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由于学籍管理部门是依据高中录取名册为高中学生建立学籍,因此,如无任何学校录取,即使进入高中学校就读,也无法取得高中学籍。如无高中学籍,将无法报名参加高考和获得高中毕业证。因此,考生要珍惜自己的录取资格,不得随意要求退档或不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 26.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问怎么办? (1)向原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审查后,向市招考办提请查询。 (2)通过以下咨询电话或者现场提请查询: 市招考办:82181999 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227接待室(办事窗口) 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 地址:罗湖区红岭中路1042号108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技校招生办公室):12333 27.考生对中考成绩有疑问怎么办? 考生如对中考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查分申请,学校根据申请者平时学习情况和本次考试情况,审查核准并签章,由学校统一将查分申请表报送市教科院。市教科院将组织查分,经查成绩确实有误的,将及时给予纠正,考生可在“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上查询到更正后的成绩。 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查分是查有无漏判考生试卷或加错分数,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按中招改革文件规定,考生各学科成绩以单科原始分、单科等级呈现,复查的结果也按单科原始分、单科等级呈现。 28.需到外地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应如何办理有关手续? 对自行到外地高中就读的我市中考考生,如外地高中学校要求提供考生中考档案信息,可到市招考办申请领取到外地就读的专用《考生信息证明》,已领取到外地就读专用《考生信息证明》的考生,不再录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 需申请领取到外地就读的专用《考生信息证明》的,须由考生本人或监护人于7月24日至9月15日期间,持考生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招考办办理。如由监护人前来办理的,还须持监护人身份证。已被录取的考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已录取学校同意退档的证明。 按现行高考政策规定,具有我市户籍户口在外地就读的高中毕业生,可以回我市报名参加高考。 29.如何建立考生档案? 考生只有电子档案,没有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包含考生报名信息、综合表现评定情况、报考志愿和中考成绩等内容。招生学校上网浏览考生电子档案后直接录取考生。考生一经录取,电子档案就存在录取学校,并在教育行政部门及招考部门备案。任何个人或单位都不能擅自提取档案。如果需要离开本市到外地就读的考生,档案提取办法按照上一条办理。 30.为什么要审查新生的入学资格? (1)防止考生报考资料中户籍类型不符、冒名顶替等现象的发生。 (2)尊重考生志愿,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检查监督各校,保证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工作的公平合理。 非深圳户籍考生在报名时,要按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向初中毕业学校(报名点)交验户口簿原件及其他相关证件;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后,入学注册时还须向录取学校再次交验户口簿。 深圳户籍考生在报名时,须向初中毕业学校(报名点)交验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后,入学注册时还须向录取学校交验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 如考生提供虚假身份证、户口簿或虚假证件,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31.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入学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已被录取的高一新生,要按时持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才能取得学籍。未经录取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手续的,不保留入学资格。 32.因故未参加中考的人员,是否有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机会? 因故未参加中考的人员,可在招生录取结束后凭九年义务教育证书(或初中毕业证)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申请学位,深圳户籍的考生也可于次年起作为往届生参加中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