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丹江口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安排 各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要求,我市小学、初中、高中定于2016年7月4日放暑假,各中小学务必在7月4日前让学生安全离校。教师8月25日报到,学生8月30-31日报名,9月1日开学上课,各幼儿园的放假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各学校要重点围绕教育教学与课改、学校管理(特别是校园安全)、干部教职工履职尽责及学校内涵化发展等方面,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要有创新性的亮点经验,细致排查梳理问题或不足,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工作顺利开展,于2016年7月2日前将书面总结(含电子稿)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基础教育科。 1.开展安全教育与能力培训。放假前,各校要对全体师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与能力培训,重点突出安全预防常识和自护自救技能,尽力预防师生暑期遭受火灾、溺水、交通事故、煤气中毒、食物中毒等意外伤害。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依法对子女假期间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监管。 各学校(镇区以中心学校为单位)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暑期工作安排,请求协调村(组)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共同做好暑期学生的关爱工作,加强与家庭背景特殊的学生(单亲家庭、重组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留守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特殊性格类型学生的家长及其监护人的联系,做好与家长的沟通衔接工作,明确家长暑期的监护义务,促进家长担责尽责。配合公益组织和相关机构,结合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依法依规开展形式多样的留守学生关爱活动,防止学生在假期管理失控。 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布置假期家庭作业,突出知识拓展性、社会实践性和体艺技能性作业。严禁利用假期组织集体上课。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通知学生返校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 切实保障教师权益,保证教师暑期得到足够休整。同时加强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办班补课;统筹组织教师暑期培训和自我提升学习;认真研究学校师资配备和优化方案,向教育局做好相关汇报,为新学期教育教学做好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