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宜春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会事业)局,市直学校: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前后有关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1月22、23日两天,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并组织实施。 2.初中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1月22—26日。初中期末考试实行全市统考,具体考试安排由市教研室另行通知。 3.高一、高二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1月24、25、26日三天,高三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1月30日、31日两天。高中期末考试实行全市统考,具体考试安排由市教研室另行通知。 4.全市各中小学校实行错时放假,幼儿园、小学定于2016年1月26日教师离校,中学定于2016年1月28日教师离校,寒假开始。 5.下学期定于2016年2月21日(农历正月十四日)教师到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2月23日(农历正月十六日)学生开学报到,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七日)正式上课。 二、有关放假工作要求 1.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放假前,全面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发现问题,录入江西省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管理系统及时整改;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加强道路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烟花爆竹、用电用气等安全教育。要利用假期对校(园)舍建筑、设施、食堂、饮用水源、厕所等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要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妥善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及护校工作。要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加强社会实践,注重与孩子的沟通,让孩子愉快、轻松地度过假期。 2.积极巩固“两基”成果。各地各校要利用寒假期间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机,按照“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强化责任,积极动员流生返校,确保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及巩固率不滑坡。要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加强扶贫助学、捐资助学,坚决防止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3.严禁违规补课行为。寒假期间,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减轻学生假期作业负担。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特别寒冷时不得组织学生补课。高三年级的补课安排须在补课前三天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我局监察室备案。中小学其它各年级一律不得在寒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禁止中小学校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4.总结好本学期工作。各地各校要对2015年全年尤其是本学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分析问题,谋划好新一年的工作。要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将寒假值班安排及值班电话于2016年1月27日前报我局秘书科,市教育局寒假值班电话3198980。 请各地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确保师生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确保下学期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 宜春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