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温岭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温岭市寒假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温教办基〔2018〕253号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寒假前后的各项工作,让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和有意义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小学期末教学质量评估时间定于2019年1月18日,初中期末教学质量抽测时间定于1月19-20日,普通高中期末教学质量评估时间定于1月20-22日,职业高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时间为1月18日。 2.全市中小学2019年寒假定于1月26日正式开始;2019年春季,2月20日(正月十六)开学,其中普通高中高三年级2月12日开学。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统一放假,统一开学,不得随意变更。 3.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二、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各中小学要安排好期末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规范办学行为。期末复习期间,各校必须按课表正常上课,不得挤占学生的活动时间,不得挤占体艺和选修科目课时,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不得推迟放学时间,不得要求走读生到校上晚自习,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 2.客观公正评价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新课程理念和课改方案,不断完善学生评价办法,认真做好学生期末评价、鉴定工作。学生评语要全面反映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并能激励学生不断进步,避免公式化、教条化,并力求准确、客观地对学生进行多元评价。2016级普通高中学生“三位一体”招生档案务必于寒假前上报。 3.总结好本学期工作,制定好新学期计划。各学校要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和班主任会议,对2018年尤其是本学期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分析问题,认真谋划并制定好新学期的工作计划。各高中学校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学考选考工作的通知》(浙教考〔2017〕116号)精神,科学合理安排课程开设计划,并做好学生学考、选考指导工作。 三、科学安排寒假有关工作 1.切实做好减负工作。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减负”工作的各项要求,科学合理地布置学生的寒假作业。提倡创新作业形式,给学生布置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劳动体验、研究性学习和科技创新等形式为主的作业。寒假期间,任何学校和教师都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课,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搞补习。严禁学校和教师介绍或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任何形式的补习和培训活动。在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学校的计算机房、图书阅览室及运动场地、器材等资源要有计划地组织向学生开放,让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的假期。 2.切实加强家校联系。放假前,各学校都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或致家长信等形式,听取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向家长宣传、落实好假期的各项工作,构建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有效地利用寒假对学生进行思想、行为教育。要组织教师利用寒假时间对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行家访,或与家长(监护人)取得联系,深入了解实际情况,组织对困难学生“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设法解决其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对特殊情况的学生要开展结对帮扶,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提前做好“控流”工作。 3.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将问题录入安全隐患台账管理系统并及时整改;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专门开展以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用气、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文明祭祀、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和健全假期值班和学校领导带班制度,妥善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及护校工作,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切忌瞒报和漏报。各校要在1月18日之前将纸质寒假值班表加盖公章报送至市教育局42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通过钉钉发送至钉盘的共享文件夹“2019寒假值班表”。 4.提倡文明过寒假践行核心价值观。寒假期间,学校要鼓励引导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师生员工不要参加封建迷信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学校要加强与社区、家长沟通,指导家长做好学生假期学习、生活管理,做到文明过节、文明出行,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5.认真贯彻落实清廉学校建设。遵照省教育厅、台州市教育局关于“清廉学校”建设的总体要求,放假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总结部署。对全体党员教师进行假期廉洁教育,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腐败问题的发生,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严禁教职员工参加赌博和从事有偿家教,弘扬清廉作风,展现高洁师风,传递正能量,打造“清廉教育”,营造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和清新学风的教育生态。 6.切实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有建设项目的学校要深化安全隐患排查,对在建工程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同时要加强对假期留守工人的管理,注意工人生活区的用电、用火安全。落实各类危化材料物品的保管制度,防止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节假日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燃放烟花,严禁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