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鹤岗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关于鹤岗市中小学做好2018-2019学年度上学期期末及寒假工作的通知 绥滨、萝北县教育局、市区各义务教育学校、特教中心: 2018-2019学年度上学期期末及寒假临近,为切实做好期末阶段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要求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日期 全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2019年1月16日至3月1日,教师在开学前一周(2月22日)上班备课,做好新学期准备工作。 二、期末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部署和抓好期末及假前工作。认真组织期末复习、测评与质量分析工作,禁止随意增减考试时间和改变科目顺序;禁止提前或延时放假;认真做好期末各项总结和优模考评推荐工作;科学制定假期工作方案,在全市统一的假期活动安排基础上,相应做好富有本校特色的师生假期安排;利用期末测评后放假之前时间,组织学生开展研学实践活动;组织召开家长会,贯彻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假期有关工作通知精神。 (二)组织开展好第十四届“新三好”、第十一届“诚信中学生”、第五届初中“生态教室”评选推荐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按时召开学校寒假工作会议。向全体教职员工传达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重申“十条禁令”,强化“禁止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补课和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等规定,做好警示教育,防止教职工寒假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四)要科学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各中小学校要创新作业形式,适当布置一些具有实践性、趣味性、活动性的寒假作业,提高学生综合素养,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五)利用假期培养学生热爱劳动、吃苦耐劳的优良品质。鼓励家长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形式多样的劳动作业,安排孩子适当承担家务,选择做菜做饭、洗碗、扫地、整理房间等劳动教育,培养劳动意识、自理能力、感恩情怀。 三、上报材料要求 (一)学校教育教学年度工作总结于2019年1月11日前上交至教育局202室。要求A4纸打印,须经主要领导审定后,加盖公章上报。 (二)评选上报材料请于2019年1月16日前上交至教育局202室。 附件: 1.评优推荐要求 2.评优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