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教育局关于2018大荔县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
时间:2018-06-22 11:49:52来源:招生考试网(zsksw.net)作者:招生考试网
大荔县教育局关于2018大荔县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大荔县教育局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期末工作,合理安
大荔县教育局关于2018大荔县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安排通知
大荔县教育局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和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期末工作,合理安排暑假生活,现将期末及假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质量评估及放假时间安排
1、高中教学质量评估时间:7月9日——7月11日
2、初中教学质量评估时间:7月3日——7月6日
3、小学教学质量评估时间:7月3日——7月5日
4、放假收假时间:
放假时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7月15日。普通高中最迟不得晚于7月20日。
收假时间:全县中小学校学生开学时间为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对于确需补课的新一届高三年级学生,各高中学校可在8月1日至30日集中组织学生进行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各高中学校自行安排)。按照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精神,补课要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
凡组织高一年级新生提前军训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由学校报县教育局审批后,可提前开学军训,且不得组织课堂教学,开学时间不得早于8月15日。学校在军训期间不得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二.相关要求
1、切实加强假期安全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放假前,要组织广大师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放假前,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等方式,把学生暑假安全须知告诉家长,指导学生家长做好子女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和监护工作,防止发生溺水、煤气中毒、食物中毒、交通伤亡等安全意外事故。各学校要建立暑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县教育局,不得瞒报或拖延。
2、严格落实各项“减负”规定。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本着“休息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减负”规定,严禁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非毕业年级学生到校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有偿补课。学校不得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县局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学校暑假集体补课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补课行为公开曝光、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加强传统美德、尊老爱幼、革命传统等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社会实践、公益宣传等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拥军、拥属、敬老助残等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暑期文明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暑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学会合理适度消费,不乱花钱,不吸烟,不喝酒,远离毒品,不接触淫秽、暴力等不良的影视作品和书刊,不进营业性电子游戏厅、舞厅、社会网吧,不参加有害身心健康的游戏,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活动,远离邪教,自觉抵制反党、反社会主义以及极端恐怖主义的言行。
4、开展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暑假期间,由县教育局组织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师、班主任、校长进行培训(另文专题安排),请各校提前做好参训准备工作,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2018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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