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巢湖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安排
关于巢湖市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的通知
巢教字〔2018〕218号
各市管学校、学区管委会、民办学校,巢城教办:
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法定休假权利,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有意义的暑假,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安排的通知》(合教秘〔2018〕2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巢湖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学校,下同)暑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时间及新学年工作安排
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要求,义务教育学校暑假时间从2018年7月6日开始,普通高中暑假时间从7月13日开始。幼儿园暑假时间比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职业学校暑假时间比照普通高中执行。
新学年,学校(幼儿园)行政领导于2018年8月24日上班、教职工于8月26日上班,普通高中高三年级8月27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其他年级和其他各类学校各年级9月1日报到,9月3日正式上课。
2018年秋季学期银屏、散兵、槐林、中垾学区开通校车的小学,有乘车需求的学生在家长(或监护人)陪同下,于2018年8月29日到校签订乘车协议。
二、有关要求
1.做好总结谋划工作。各学校要统筹课程安排,做好本学期和下学期教学工作衔接,合理安排期末复习、考试时间,认真做好综合素质评定和各项工作总结。对承担2018年高、中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点学校以及教师外出监考而停课的学校,因课时耽误确需调课的,可按照“缺一天补一天”的原则,利用双休日调整上课时间。同时,各学校要做好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要提前谋划下学期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要做好假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工作,做好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安排,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广泛开展“圆梦蒲公英”、“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注重活动实效。
2.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各学校要贯彻落实各项规定,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增效减负提质”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暑假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不得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举办补习班、培训班或与社会办学机构联合举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要严格控制暑假作业数量和难度,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假期学科书面作业要适量精炼,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等拓展性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求学生积极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暑期做好假期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做好赴企业实践活动,文化课教师要做好职业体验活动。暑假期间安排学生军训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3.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各学校要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要求。要在放暑假前和秋季开学前分别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假期值班保卫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信息通畅,正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安徽省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家长信等途径,重点加强防溺水、用电安全、汛期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遵纪守法等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避免意外伤害。同时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暑期“大家访”活动,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切实履行学生离校后的监管责任。
4.开展教育扶贫工作。各学区(学校)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充分利用暑假的时间,以不同形式对贫困户家庭学生开展关爱活动,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帮扶责任人,并定点跟踪、精准帮扶。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对所有适龄少年实施“一户一案、一生一案”,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习任务。
巢湖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