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奉新县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工作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放假工作的通知》(宜教字〔2018〕2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8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前后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定于6月27、28日两天,由县教研室安排并组织实施。 2.初一、初二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定于6月27、28日两天,高一、高二年级期末考试时间定于6月28、29、30日三天。初中、高中全市统一进行质量检测,具体安排由县教研室另行通知。 3.全县实行错时放假,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定于7月1日、普通高中定于7月3日教师离校,暑假开始。县内职高原则上与普通高中离校时间相同,如有调整需报县教育局批准、市教育局备案。 4.新学年定于8月29日教师到校,30、31日进行开学工作准备;9月1、2日学生报到,9月3日正式上课。 二、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1.严禁暑期违规补课。暑假期间,学校要严格遵守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六个严禁”要求,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补课,补课时间不得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特别炎热时不得组织学生补课,高三年级的补课安排须在补课前三天报县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中小学其他各年级一律不得在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禁止中小学校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2.严格招生管理工作。各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基础教育学校及中职学校招生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好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中职)的招生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贯彻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7〕23号)精神,坚持就近免试入学,不得以考试等形式选拔新生并收费,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要按照《宜春市2018年中招工作规定》,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县(市、区)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我县作为中考招生改革试点县,要按照《宜春市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县教育局将加强对所辖学校办学行为的督查,对不规范的办学行为,经查实后,要严肃处理。县教育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举报电话:0795-4622324。 三、放假工作要求 1.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学校要指导学生丰富假期生活,积极开展研学旅行,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劳动习惯。积极拓展校外教育渠道,加强与校外活动场所合作,为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活动项目。广大中小学生要坚持在假期中多读书、读好书,尤其要多读《红色家书》等中华优秀红色文化、传统文化书籍,不断加强知识储备,提高文化修养水平,丰富假期精神生活;密切家校联系,学校要督促家长自觉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学生假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注重与孩子的沟通交流,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2.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新学年开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强化责任,积极动员流生返校,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确保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及巩固率不滑坡。要认真组织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加强扶贫助学、捐资助学,坚决防止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要求做好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的评审发放工作。 3.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各校要对2017-2018学年尤其是本学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积极谋划新学年工作。要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班主任会;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全面消除师德建设隐患和风险,严禁教师触碰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要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要在放假前,对经费的收支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增强经费保障能力。各校要利用暑期加快教育项目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各校要对校舍建筑、设施、水电管网等进行检修,及时添置必需的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确保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4.开展“万师访万家”活动。组织中小学教师充分利用暑假开展家访活动,逐步扩大家访覆盖面,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家庭群体,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学习教育,树立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社会形象,打造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育人模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5.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各校要按照省、市关于汛期和暑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学生汛期和暑期安全教育,加强寄宿制学校和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局将督促学校落实安全教育常规工作。各学校要在放假前通过班会课、告家长书、家访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加强道路交通、食品卫生、防溺水等安全教育。要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各校在放假前要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妥善安排学校领导带班和暑期值班及护校工作。各校暑期值班安排于7月4日前报县教育局秘书股。 各校接到通知后,要及时将精神传达到全体师生及家长,切实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让广大师生过一个健康、平安、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
2018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