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教育局:2018辽阳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时间:2018-01-03 17:45:11来源:招生考试网(zsksw.net)作者:招生考试网
辽阳市教育局:2018辽阳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辽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辽市教发〔2018〕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
寒假将至,为使广
辽阳市教育局:2018辽阳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辽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辽市教发〔2018〕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含民办):
寒假将至,为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多彩、健康愉快、和谐安全的寒假,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寒假工作部署,结合我市教育实际情况。现将辽阳市2017-2018学年度寒假工作安排如下,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贯彻执行。
一、假期时间安排
初中、小学学生寒假自2018年1月17日起至2月27日止,2月28日为到校日,3月1日正式上课。2018年1月17日起至1月23日期间,各协作团队组织教师开展课改业务培训。初中、小学教师寒假从2018年1月24日起至2月23日止,2月24日正式上班。
高中学生寒假自2018年1月24日起至2月27日止,2月28日为到校日,3月1日正式上课。高中教师寒假从2018年1月24日起至2月23日止,2月24日正式上班。
2018年2月24日-28日为市、区、校开学前准备、业务学习与集备时间。各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二、工作安排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着力攻破城乡、区域、校际教育发展不平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不高,不充分等难关有机结合,辽阳县、灯塔市要集中梳理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创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攻关。要在假期前集中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活动,增强师生公民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有机结合,着力解决课改不深入、制度建设缺失、责权利不明确,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到位等问题,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牢固树立党性观念有机结合,着力解决担当意识不够、创新精神不强、不作为、怕作为等诸多问题,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利用假前和假期集中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并及时做好学习研讨情况梳理,开学后一并报市教育局。
2.加强安全教育工作。要在假期前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法制教育、饮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接触淫秽、凶杀等不良的影视作品和书刊,不进社会网吧,不参加危害身心健康的游戏活动;提醒家长和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责任,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和滑冰溺水、触电、外出活动等引发的安全事故以及治安案件、刑事案件。要对中小学生进行一次预防肺结核、乙肝、麻疹等冬季传染病科学知识教育;要教育学生合理饮食,拒绝食用“三无”食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发生重大紧急事件,各单位要立即上报,坚决防止迟报、瞒报和漏报现象发生。
3.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假前集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寒假期间,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安排领导值班;尤其要加强库房、财务室、微机室、电教室、图书室、实验室、锅炉房等重点区域的安全巡查工作,加强有毒、有害药品管理,有施工现场的要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要做好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加强教师法制观念教育,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各校未集中参加学习的教师要组织补学。组织开展远离毒品“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不接触不良影视作品、书刊,不进“三厅一社”和社会网吧,不唱灰色童谣,反对封建迷信,不参加危害身心的游戏,知法、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抵制各种非法集会、集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5.关爱留守儿童。全市各学校要重视和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的寒假生活。县(市)区教育局要部署学校做好“控辍保学”排查工作,学校要对辍学生进行逐一家访,做好劝返工作。开学后,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排查情况及辍学学生台账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按电子学籍进行集中检查。针对当前校园欺凌以及留守儿童心理、学习、生活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送温暖、送爱心活动,解决他们在假期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要依法保护少年儿童权益,禁止参与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打工,坚决抵制社会各类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非法招工行为。开学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学校要将留守儿童关爱情况梳理汇总,报市教育局。
6.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各级各类学校要合理安排假期作业。严格控制学生书面作业量,家庭作业布置要注重活动性、实践性,提倡学生自主设计,培养创新精神;各学校要把学生假期作业公开,督促学校落实“减负”规定。学校图书馆(室)、实验室、计算机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等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鼓励学生每天坚持体育锻炼一小时。学校组织学生研学旅行及集体活动,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同时要制定周密的安全预案,开展好安全教育。
7.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假期前要开展家校互动,通过家长会,利用QQ、微信等平台或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建立家校双向互动平台。要有效组织开展家庭阅读活动,指导家长和孩子分享读书的体会和快乐,科学有序地安排子女假期生活,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引导家长不要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种补课班、辅导班,减轻过重的课业负担。指导家长学习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营造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鼓励家长带领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家务和社会公益性劳动及研学旅行活动,增强中小学生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8.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学校要充分利用学生考试后至正式放假前一段时间,开展教师自主培训和校本培训工作,并利用国家和省有关教师培训各种网络平台开展师德、新课改和学科知识培训。假前针对假期“三乱”问题,组织开展一次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9.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学校要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见》(辽委办发〔2017〕93号)。教育广大党员教师和干部牢固树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依法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对出现违规行为的学校要依法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教师,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处理办法(暂行)》(辽市教发〔2016〕33号)等给予严肃处理。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寒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寒假活动计划,于2018年1月17日前将《2017年寒假工作安排及值班表》,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基础教育科和安全教育科。完善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的信息沟通。班主任要利用假期对学生进行家访,随时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的状况。为确保假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生过一个平安、快乐、充实、幸福的假期,市教育局将成立寒假工作专项督查组,定期组织人员到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进行专项检查督导。
(二)加强寒假活动氛围的营造。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注重加强对寒假活动的宣传报道,做好各类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存档工作,对假期中开展的特色活动或挖掘的典型事例要及时予以总结表彰、大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寒假活动氛围。
(三)做好寒假工作的总结回顾。寒假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局直各学校要对寒假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在2018年3月6日前将总结情况上报辽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辽阳市教育局联系电话:
办 公 室:3667700 基础教育科:3667705
教师与人事管理科:3667715 体 卫 艺 科:3667706
安 全 科:3667726 纠 风 办:3667721
辽阳市教育局
2018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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