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张家口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安排 张家口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冬季期末及假期工作的通知 ● 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宣化区、下花园区、崇礼区、万全区及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寒假自2018年1月20日起至2月28日; ● 普通高中学校寒假自2018年1月27日起至2月28日。 ● 上述区以外的其它县区中小学寒假时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河北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实施计划(试行)》、《河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假期在13周内(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安排,普通高中学校假期在11周内(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安排。 规定: 一、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期末复习和考试;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评定学生学期成绩,认真填写《学籍档案》、《义务教育档案》等有关内容。 二、各县区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张家口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实施意见》中的规定,要本着“以休息为主”的指导思想,安排学生假期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学生假期的休息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课活动,实行净校管理。学校除按规定安排值班人员以外,假期间不得组织学生开展任何集体活动。 按照省市关于假期补课的政策规定。普通高中学校高一、高二年级严禁集体补课。高三年级确需补课的,应坚持自愿参加,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确需补课的学校,必须由学校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照批准时间实施补课;申请内容应包括:补课时间、地点、参加补课学生人数、学生及学生家长签字意见。高三年级假期补课累计时间不得超过假期总时长的一半。 各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准利用假期时间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租用校外场地举办各种名义的有偿补习班组织学生变相补课。 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办学、谁管理”的原则,对所属学校实施有效管理。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向社会公布本地中小学假期集体补课、教师有偿补课举报电话,专门受理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寒假期间组织集体补课、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咨询和举报。对于举报事项要认真记录,及时查证,不得推诿搪塞。 三、各县区、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是学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认真发挥好各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醒家长负责学生脱离学校教师管理时段的安全。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均要事先进行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注意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四、严格假期值班制度。要安排好学校值班,领导要带好班,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确保电话畅通。要加强门卫和巡逻,对于财务科、库房、器械室等要害部门更要注意防卫。对贵重仪器、乐器和易燃、易爆物品,要进行安全检查,严格管理,妥善保存。 五、市直各学校的寒假值班表(包括值班室电话及值班地点)于放假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各县区的寒假工作安排、负责假期补课的领导、科室及举报电话于放假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zjkjjkgk@126.com。 六、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暑假起止时间拟定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2018年7月23日至8月31日;普通高中阶段学校自2018年7月23日至8月24日,请据此安排相关工作。 来源:张家口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