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飞云街道、云周街道、仙降街道、南滨街道范围内的学校和本市民办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初中阶段均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并毕业。 (3)户口要求:初中阶段(从入学当年的9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3月31日止)均具有就读学校所在街道的户口,本市民办学校中初中阶段均具有飞云街道、云周街道、仙降街道、南滨街道户口的学生。 4.具有塘下中学定向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塘下镇范围内的学校和本市民办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初中阶段均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并毕业。 (3)户口要求:初中阶段(从入学当年的9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3月31日止)均具有塘下镇户口,本市民办学校中初中阶段均具有塘下镇户口的学生。 5.具有瑞安六中定向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马屿镇、曹村镇范围内的学校和本市民办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初中阶段均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并毕业。 (3)户口要求:初中阶段(从入学当年的9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3月31日止)均具有马屿镇、曹村镇的户口,本市民办学校中初中阶段均具有马屿镇、曹村镇户口的学生。 该校该定向生招生政策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如无新政策,新晋升省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的学校招收定向生,将参照六中招生办法进行。 二、本意见中涉及的街道、镇、乡,均指2016年瑞安市新调整的行政区域范围。 三、其他要求 (一)各学校要广泛开展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将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定向生招生政策宣传到每个学生及家长。各初中学校在招收七年级新生时,对不具备定向生资格的学生,要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学生及家长。 (二)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各教育学区要切实履行管理监督职责。 (三)本意见未及事项按相关规定及当年瑞安市教育局发布的高中招生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本意见由瑞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瑞安市教育局 2017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