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填报志愿,有资格参加威海三中美术特长生录取,录取后,不能进入普通班就读,也不能参加之后的普通生录取;不同意填报志愿,就不能参加三中美术特长生录取,但不影响参加之后的三中、四中普通生录取,只是存在文化成绩达不到普通生录取分数线而失去上高中的可能。 21.问:2016年普通高中执行“分数+等级”的录取政策,对各科成绩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按照威政办发〔2014〕4号和威教发〔2014〕13号文件精神,2016年普通高中录取主要是按照"两必备,一依据"的要求进行。 "两必备"是:一是考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技能6个科目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等级均达到C等,且至少有3项需达到B等,达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含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学中的一科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二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5个考查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也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备条件。 "一依据"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6个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 如果考查科目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综合总等级出现D级的不能录取到普通高中。 市招办提醒专业成绩突出的特长生,要高度重视学业考试科目的学习,一旦出现地理、历史、生物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未达到B等的情况,2016年中考时思想品德必须拿到B等才能保证被普通高中录取。 22.问:2016年市直高中招收普通生实行什么录取政策?考生须注意什么问题? 答:省委、省政府计划2017年底前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2016年市直普通高中将严格按照规定班额制定招生计划,同批次学校内设定资格线录取,具体办法是将威海一中、威海二中设为同一批次学校,威海三中、威海四中设为同一批次学校,同批次学校将按照普通生招生计划总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资格线,学校招生区域内资格线以上考生根据招生区域按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完成学校招生计划。学校招生区域内资格线以上考生人数超出该校普通生招生计划,将机动生源调剂到同批次其他学校。调剂后仍超计划的,则将超计划部分中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同批次其他学校;超计划部分中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按默认招生区域参加下一批次学校录取。 以威海一中和威海二中举例说明:录取时,按照两校普通生招生计划总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资格线,一中、二中对各自的招生区域内达到资格线上的考生,按学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一中招生区域内资格线以上考生人数超出了该校普通生招生计划,先将机动生源调剂到二中;调剂后,若一中仍超计划,则将这部分超计划考生按照之前的调剂录取意愿征求,服从调剂的,调剂到二中,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按默认的招生区域参加威海三中和四中录取。同样道理,如果威海二中招生区域内资格线上考生人数超出了该校的普通生招生计划,也按上述办法向一中调剂。 虽然有些考生认为自己的文化成绩有绝对把握考取招生区域内高中学校,为稳妥起见,提醒广大生尽量都选择服从调剂,慎重选不服从! 23.问:2016年市直高中录取资格线何时公布? 答:6月23日前公布市直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 24.问:2016年市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2016年市直高中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1.威海一中、威海二中音乐、体育、美术特长生; 2.威海一中、威海二中普通生; 3.威海一中、威海二中科技特长生; 4.威海三中、威海四中音乐、体育特长生,四中美术特长生; 5.威海三中美术特长生; 6.威海三中、威海四中普通生; 7.威海三中、威海四中科技特长生。 以上录取于7月1日前公布结果,考生于7月3日至5日报到。 第二阶段: 威海一中、威海二中、威海四中国际教育实验班自主招生、威海大光华国际学校自主招生。8月15日前结束。 25.问:2016年特长生录取是如何安排的? 答: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安排在同批次普通生之前录取,未被录取为特长生的可以参加普通生录取;同时在市直高中试点招收科技创新特长生,录取工作安排在同批次普通生之后进行。 26.问:特长生专业合格考生最终怎样录取? 答:按照威教基字〔2016〕1号文件有关规定,在符合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两个必备条件的前提下,对各高中专业合格考生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7.问:2016市直高中录取对特殊考生加分执行什么新政策? 答:参照普通高考相关政策规定,2016年对特殊考生加分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变化之处。 (1)2016年1月1日之后,在有关部门组织的运动会比赛、音乐比赛、美术比赛、科技竞赛中,获得相关奖项或发明专利的学生均不再具备中考加分或免试资格。之前取得的相关奖项或发明专利仍可加分,但分值作相应调减,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科技方面:2016年1月1日之前在初中阶段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科技竞赛中,个人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第1名,省级二等奖或第2名,国家级三等奖或第3名者加2分;个人获得省级一等奖或第1名,国家级二等奖或第2名者加3分;获得国家级个人一等奖或第1名,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者加5分。 体育方面:2016年1月1日之前在初三、初四学年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运动会比赛中,获得市级比赛个人单项4—6名者或集体项目2—3名的主力队员加2分;获得市级比赛个人单项前3名者或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获得省级比赛个人单项4—6名者或集体项目2—3名的主力队员加3分;获得省级比赛个人单项前3名者或集体项目第1名的主力队员,获得国家级比赛个人单项前6名者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加5分。 音乐和美术方面:2016年1月1日之前在初中阶段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音乐、美术比赛中,获得市级个人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者加2分;获得省级个人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者加3分;获得国家级个人一等奖者加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