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www.zbjsjy.cn 一、申报条件
申报指导教师的教师须全面符合以下条件:
1、任教于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或闸北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学科)基地学校;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业务精湛,敬业爱生;
3、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高级职称,有班主任任职经历者优先;
4、教学指导经验干富,有带教新教师经历者优先。
二、有关要求
1、按照自主申报、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的程序,区教育局组织专家,根据“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原则,对申报教师进行综合评审,遴选出闸北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指导教师。根据本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工作要求,评选出的指导教师将承担相关的见习教师培训任务。
2、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对确定为闸北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根据本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的工作要求,承担相关的培训任务。
3、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或闸北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积极参加推荐申报工作,尤应鼓励负责任、敢挑担、有能力和精力的骨干教师进行申报,将填妥后的《闸北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校指导教师申报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6月7—8日报送至闸北区教师进修学院教务处(216室),同时发送申报表电子文档至snowyun81@hotmail.com。
联系人:吴芸莉
联系电话:56970778-7086
附件:
闸北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学科)基地学校指导教师申报表
地址:中华新路482号静安教师进修学院
电话:56970778 邮编:200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