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儿童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年龄应保持一致(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2.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3.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持港澳身份证件且父母为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无需提供户口簿,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H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或M开头的9位证件号码)。 (四)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审核标准 1.父母双方均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其中至少有一方在本区街道辖区内。单亲家庭由法定监护人一方提供。 2.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地址与在西城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3. 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在有效期内。 4. 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应在2017年4月28日之前办理。 (五)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审核标准 1.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的证明》(表样见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公示)上加盖公章。 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持有本区街道辖区内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的,无需提供此证明。 2.父母姓名、适龄儿童姓名等信息应和户口簿一致。 3.持港澳身份证件的适龄儿童无需提供此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