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2016重庆司法考试报名考试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64号规定,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24日、25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将重庆市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6日至7月5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区设置 重庆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设六个考区:主城考区、万州考区、黔江考区、涪陵考区、北碚考区、永川考区。其中,主城考区设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等七个考点。 四、放宽地区 重庆市所辖县及万州区、黔江区、南川区。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准备 报名前,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对本人学历进行查询,不能取得查询结果的,应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证需要一定时间,请及时申请,以免成绩合格后延误资格申请。既不能查询,也不能办理认证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报名时,应具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电子证件照片等;系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还须具有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系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还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电子照片;系符合报名条件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具有司法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地选择 考区考点即为报名地。选择主城考区的,应在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等七个考点中任选一个报名。受容量限制,主城考区渝中考点、江北考点、渝北考点的报名人数限定在2500人以内,沙坪坝考点报名人数限定在1500人以内,如上述四个考点报名人数已满,请选择其他三个考点报名。 为体现公平公正,选择万州考区、黔江考区、涪陵考区、北碚考区、永川考区报名的,所在的考场号、座位号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选择主城考区报名的,考场实行混编,所在的考点学校、考场号、座位号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有可能出现选择的报名地与考试地不一致的情形。 (三)操作流程 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司法部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进入国家司法考试报名通道,在报名平台页面“报名地”选择“重庆市”,按照要求、流程及步骤完成报名: 1、填写个人信息 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填报虚假不实信息的,按照规定给予报名无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2、上传照片 须上传符合规定格式的电子证件照片,系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还须上传户口簿电子照片;系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还须上传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电子照片。具体要求为: (1)电子证件照片 ①本人近三个月内2寸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双眉; ②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背带(吊带)衫照、佩戴首饰照、不规则手机照、相貌变型照,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PS修改; ③电子照片类型为jpg格式; ④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 ⑤电子照片文件大小控制在40KB至100KB之间; 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注意妥善保存。 (2)户口簿电子照片 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的大小在100KB至500KB之间,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认。放弃享受放宽政策的,无需上传户口簿电子照片。 (3)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格式证明电子照片的大小在100KB至500KB之间,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认。 3.照片审查 司法行政机关将对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在照片上传后及时登陆司法部网站查询审查情况。未通过审查的,须及时更换上传照片以待重新审查,直至符合要求。拒不更换上传的,将无法完成报名。 4.交纳考试费 通过照片审查的,应当按照支付流程交纳考试费。考试费标准为240元/人。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考试费交纳成功后,可以打印报名凭证。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考试费不予退还。须牢记登录密码,以便下载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 9月12日至9月23日工作日期间,可以到重庆市司法局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考试费收据。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龙路4号;联系电话:023-67086091。 5.下载打印准考证 9月9日至9月23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以彩色打印为宜),打印的准考证必须清晰完整。 六、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七、重点提示 (一)放宽政策 1.户籍在放宽地区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2.法律专业的范围: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包括旧专业劳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包括旧专业劳动改造学)、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