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准考证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应于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报名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25日。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地点 自治区共设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奎屯市、石河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9个考区。其中哈密市、吐鲁番市考生在乌鲁木齐市考区参考,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克拉玛依市考生在奎屯市考区参考;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考生在喀什考区参考。 (三)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为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防止违纪作弊行为,今年自治区各考区将采取多项安全管理措施,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望各位考生予以配合。 1.自治区所有考场已配备考试专用文具:包括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转笔刀,考生每场考试使用后须放回原处,不得带出考场。考生参考时,除带齐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外,其它所有个人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 2.手机等各类电子设备不得带入考场。 3.自治区所有考点入口处,均设置了安检通道,扫描参考人员准考证、识别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请各位考生于每场考试前,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操作,顺序入场。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考生按时进入考场考试,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一)成绩查询及成绩单打印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于11月下旬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并打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司法行政机关将不再寄发成绩通知单。 (二)资格申请 1、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司法部规定期限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2、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当于2017年7月31日前,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四、咨询电话及网站 (一)自治区司法厅咨询电话:0991-2956500、2956501 (二)各报名地司法局咨询电话: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 0999-8233226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0991-2322045、0991-2828044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0990-6234160 吐鲁番市司法局 0995-8522566 哈密市司法局 0902-2230012、0902-2254528 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0994-2357374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09-2314042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司法局 0996-2027260、0996-2033544 阿克苏地区司法局 0997-2283192 喀什地区司法局 0998-2652469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司法局 0908-4230810 和田地区司法局 0903-2022025 塔城地区司法局 0901-6223733 阿勒泰地区司法局 0906-2132250 石河子市司法局 0993-2912275、0993-2912276 奎屯市司法局 0992-3230837、0992-3234433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10:00-20:00。 (三)网上报名系统操作问题咨询电话:(010)88177421;(010)88177422;咨询服务时间:每天08:00—22:00。 (四)网上交费问题咨询电话:工商银行:95588、建设银行:95533、中国银行:95566、农业银行95599。 (五)网站 1.中文域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 英文域名:http://www.moj.gov.cn 2.中文域名“新疆司法行政”网 英文域名:http://www.xjsft.gov.cn 3.中文域名“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 英文域名:http:www.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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