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的证件照片不符合规定,没有按照要求及时更新的,视为放弃报名。 4、网上交纳考试费。 根据浙价费〔2006〕162号文件规定,考试费为260元。报名人员在电子照片上传后须等待工作人员确认通过后方可交纳考试费,我省网上支付系统提供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23家银行卡快捷方式和支付宝账号支付服务,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考试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 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自行下载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 三、网上下载准考证 凡在我省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在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应试人员应当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在实施考场安全管理系统的地方,考生应当按照报名地市司法局发布的公告要求提前到达考场。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市司法局办理。 四、其他事项 1、有关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内容、方式、科目,成绩公布,资格授予及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的有关事宜以司法部公告为准,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阅。 2、我省各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报名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司法厅或各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查阅。 3、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可以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省司法厅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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