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内容、方式与科目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2016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应试人员可依据司法部制定的《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三)考试要求与特别提示 1.贵州省2016年实施考场安全管理系统, 所有应试人员在每次进入考点时须进行现场拍照、二代身份证扫描验证身份,请提前达到,没有通过身份验证的应试人员作为缺考处理。 2.贵州省所有考场都开启视频监控和进行无线电监测,请应试人员洁身自爱、珍惜自己前途和命运,诚信参考、反对作弊;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刑法修正案(九)已颁布实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报名人员凭准考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4.携带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电子用品、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以违纪处理。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当在2017年7月31日前,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四、其他 1.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2.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3.本公告在司法部司法考试网、贵州司法行政网、贵州司法官方微博等网站发布。 4. 有关国家司法考试相关政策事项,可向本省各市(州)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 贵阳市(0851)87988058 遵义市(0851)28226146 安顺市(0851)33222819 黔南州(0854)7105092 黔东南州(0855)8228099 铜仁市(0856)5237290 毕节市(0857)8223966 六盘水市(0858)8267671 黔西南州(0859)381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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