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传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底色均可)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100KB。
上传照片必须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为便于报名人员提交符合规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可参照报名系统提供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进行编辑,但不得进行PS处理。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的证件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并不能及时进行更新的,将无法交费完成报名。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应妥善保管,此照片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上传的照片须清晰完整,内容可辨认,文件大小在5M以内。
4.网上交纳考试费。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交纳考试费。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提示信息,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国家司法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函[2014]252号)规定,交考试费23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再退还考试费。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在9月4日至9月18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 、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9、20日。
试卷一:9月19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9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0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0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其他未尽事宜,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二)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按照规则规定填涂、答卷;要诚信参考,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
五、其他事项
在规定期限内,报名人员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领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事项,请查看报名考试地盟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公告。
按照司法部有关规定,我区报名人数不足300人的盟市,将合并设立考区。
其他事项请向报名考试地盟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电话咨询:
呼和浩特市:0471—4978483
包 头 市:0472—5102223 0471—4979367
呼伦贝尔市:0470—8217972
兴 安 盟:0482—8267124 0470—8217980
通 辽 市:0475—8835221
赤 峰 市:0476—8820166
锡林郭勒盟:0479—8267177
乌兰察布市:0474—8985078
鄂尔多斯市:0477—8588587
巴彦淖尔市:0478—7988196
乌 海 市:0473—3998776
阿 拉 善盟:0483—8331643
自治区司法厅司法考试处咨询电话:0471—5301421
0471—5301461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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