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传电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 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3) 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 (4)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为40KB ≤ 文件大小 ≤ 100KB。 (5)为便于报名人员提交符合规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报名人员可参照 《电子照片制作指南》编辑,但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液化等ps操作。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报名人员务必妥善留存保管。 4、上传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电子照片。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户口簿为打印版,首页、本人页须盖有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且清晰可辨。)放弃享受放宽政策和不符合放宽政策条件的报名人员不须上传。 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使用已开通并可供网上支付的银联卡或支付宝帐户,按照网上支付流程和指定账户完成网上交费。报名人员只有交纳考试费后报名才真正完成。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并可打印报名凭证。 报名人员需考试费发票的,请于2015年8月26日-28日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四川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取(地址:成都市上翔街24号)。 6、网上下载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4日至9月18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有关问题提示 1、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持护照报名的,报名时应当承诺本人护照合法有效,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时需提供护照申请地或签发地有关部门证明。 3、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补办《毕业证明书》,并使用补办的毕业证明报名。 4、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学历应统一选择“本科”,本科类别选择“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 7、报名人员需牢记网上报名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和修改、打印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等。 8、交纳考试费前,报名人员可以通过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密码进入报名网页修改信息。交纳考试费成功后,涉及报名地、证件类别和证件号码、姓名、学历等主要信息不能修改。 9、报名人员应当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及其它联系方式,保证通讯畅通,以备报名机关通知相关事宜。 10、四川省只设置使用汉语言文字试卷的考场。凡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人员,可根据需要选择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或吉林省报名参考。 六、报名咨询电话 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电话:028-86756796、86754397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17:30) 各市州司法局咨询电话: 成都市司法局 028-86262072 028-86266207 自贡市司法局 0813-5590236 攀枝花市司法局 0812-3337174 泸州市司法局 0830-3196937 德阳市司法局 0838-2902394 绵阳市司法局 0816-2265212 广元市司法局 0839-3229353 遂宁市司法局 0825-2220273 内江市司法局 0832-2027807 乐山市司法局 0833-2558348 0833-2558342 南充市司法局 0817-5258955 眉山市司法局 028-38186106 宜宾市司法局 0831-8226936 广安市司法局 0826-2392199 达州市司法局 0818-2123763 雅安市司法局 0835-2239709 巴中市司法局 0827-5184678 资阳市司法局 028-26110193 阿坝州司法局 0837-2821135 甘孜州司法局 0836-2811350 凉山州司法局 0834-2172563 四川省司法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