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2018浙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公告
时间:2018-06-13 11:16:09来源:招生考试网(zsksw.net)作者:招生考试网
浙江省司法厅:2018浙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公告根据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浙江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浙江省司法厅:2018浙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公告
根据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浙江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我省所辖的景宁畲族自治县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的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人员,可以报名。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澳门、台湾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http://renzheng.cscse.edu.cn),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客观题考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0日0时至7月4日24时。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必须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请报名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前,先行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对本人学历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2份,以备资格申请时提交。不能取得查询结果的,报名人员应即向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学历认证(我省授权的代理机构为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明德路650号滨江高教园区立业园师生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571-88008653,相关认证信息可查阅http://www.chsi.com.cn)
因受各种因素影响,认证所需时间可能较长,请务必及时申请认证,以免一旦考试成绩合格延误资格申请。
凡在本年度资格申领阶段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学历查询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已经报名参加考试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
3.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
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具体要求如下:(1)请先准备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共计2张电子照片(可使用手机、数码相机、扫描仪分别拍摄或扫描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2)户籍电子照片要求:1)必须包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完整内容;2)照片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认;3)文件格式为JPG格式;4)文件大小应大于100KB,小于500KB.(3)可借助“光影魔术手”等软件,将2张电子照片拼接为1张电子照片上传。
4. 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照片标准尺寸为宽413像素×高62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为40KB≤文件大小≤ 100KB)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应当清晰完整,需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佩戴粗框眼镜(遮挡面部特征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检验);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照片比例与本人真实情况不符、照片美化操作会影响考试期间身份检验)请前往正规照相馆按照要求拍摄制作,若已有符合要求的照片,可参照报名系统中《电子照片制作指南》修改照片尺寸及大小。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务必妥善保管。
凡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并且在接到短信通知后不及时进行更改的,报名将不成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具有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其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选择报名地及交纳考试费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我省在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等11个市均单独设置考区。报名人员可选择任一考区进行报名。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收费标准初定为每人192元。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通过支付宝帐号交纳考试费,我省不接受现场交费。报名人员只有交纳考试费后网上报名才真正完成。客观题考试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24时。
报名人员网上支付考试费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不能参加考试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交纳考试费如需开具财政票据的考生,请于7月10日至13日向报名地司法局办理登记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12日至9月21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与报名地司法局联系后进行办理。
(五)考试内容与科目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六)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时间为9月22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22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2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七)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9月27日,由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三、主观题考试
(一)报名与交费
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
主观题考试的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27日0时至9月30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客观题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4日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按规定交纳考试费。逾期未确认并交费的,不予补报。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我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初定为每人105元。
(二)考区设置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我省在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金华市等4个市设置考区。
凡客观题考试在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考区参考的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在杭州市考区参考。
凡客观题考试在宁波市、绍兴市、舟山市考区参考的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在宁波市考区参考。
凡客观题考试在温州市、台州市、丽水市考区参考的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在温州市考区参考。
凡客观题考试在金华市、衢州市考区参考的应试人员主观题考试在金华市考区参考。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10月15日至10月19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与科目
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具体考查科目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五)考试时间与方式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0月20日。
主观题试卷:8:30—12:3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应试人员应当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配发法律法规。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司法部于2018年11月底公布主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四、资格审核授予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部门另行通知并向社会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19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持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二)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公布试题及参考答案。主观题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三)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关于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向报考地各市司法局咨询(联系方式附后)
各市司法局联系方式
杭州市司法局
地点:杭州市解放东路20号市民中心A座513室
电话:0571-85256541、85256543、85256513、85256585
宁波市司法局
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647号
电话:0574-87323218、87324425
温州市司法局
地点:温州市学院中路291号
电话:0577-88368816、88376313
嘉兴市司法局
地点:嘉兴市中山东路1177号2楼203室
电话:0573-82095114、83853071
湖州市司法局
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仁皇山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14楼
电话:0572-2399118
绍兴市司法局
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胜利西路660号
电话:0575-85338255、85163214
金华市司法局
地点:金华市胜利街596号2楼
电话:0579-82339001
衢州市司法局
地点:衢州市西区仙霞中路36号市行政中心4号楼副楼4楼411室
电话:0570-3086052、3026202
舟山市司法局
地点: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605室、606室
电话:0580-2283569、2021749
台州市司法局
地点:台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4楼(台州市府大楼西侧)
电话:0576-88603589
丽水市司法局
地点:丽水市城东路99号二楼
电话:0578-2106036
浙江省司法厅
2018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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