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电话_职责 舟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电话: 0580-2281540 工作职责: (一)参与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 (二)指导全市各级仲裁机构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案卷管理以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预防工作。指导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三)处理市属、部省属和军工企业与其职工之间以及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劳动合同制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处理事业单位人事劳动争议案件,调处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和群体性突发事件。 (四)承担舟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仲裁员、调解员业务培训、考核、聘任具体工作。 (五)完成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