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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3-19 08:58:41来源:招生考试网(zsksw.net)作者:招生考试网
惠州市工商局网站:www.hzgs.gov.cn惠州市工商局网站即惠州红盾信息网(www.hzgs.gov.cn)市场主体年报须知一、年报的政策依据2014年10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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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工商局网站即惠州红盾信息网(www.hzgs.gov.cn)
市场主体年报须知
一、年报的政策依据
2014年10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
二、年报公示内容
市场主体(指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详见年报表格)。
三、年报公示时间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因《条例》实施时间的原因,2013年度的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度的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凡2015年1月1日后一并报送2013、2014年年度报告的,应先报送2013年度报告,再报送2014年度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2014年度起开始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四、年报报送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必须通过网上报送,报送公示网站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http://gsxt.saic.gov.cn/。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网上(网址同上)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两种报送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选择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应向辖区工商所报送,工商所收到年度报告后发出《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收讫通知书》,年度报告内容不予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该个体工商户已经报送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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