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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制处。拟订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指导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负责工商系统的普法工作。(0371-66779458) (三)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编制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财务收支计划及年度预、决算,负责系统经费管理;制定系统财务会计制度,指导监督系统财务工作;组织系统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的收缴;负责系统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申报、管理和票据管理;管理系统国有资产;负责系统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的编制、审核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制定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审计管理的具体措施;承担系统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款的收缴入库、基本建设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事业经费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0371-66779219 (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直销监督管理处)。拟订全省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直销监督管理、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指导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0371-66779452)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拟订全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及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0371-66779464) (六)市场规范管理处。拟订全省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0371-66779655) (十)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拟订全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并实施管辖范围内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单位、个人注册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组织指导企业和经营单位、个人信用分类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调查研究全省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 (0371-66779015) (十一)商标监督管理处。拟订全省商标管理的具体措施;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指导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驰名商标的推荐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商标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制定实施全省商标发展规划,实施商标战略。(0371-66779304) (十二)人事处(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承办系统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系统基层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0371-66779102) (二)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承担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网络平台业务应用工作;负责消费者投诉和群众举报的经济案件的快速分流、跟踪、督查和处理结果的反馈;汇总、分析、管理和使用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数据,及时提供消费预警信息。负责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的应急处置、协调调度、督办反馈工作。(0371-66779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