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预算管理模块
第十九条 预算管理模块应实现的主要功能包括对企业预算参数 设置、预算管理模型搭建、预算目标制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控制、 预算调整、预算分析和评价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条 预算目标和计划制定主要完成企业目标设定和业务计 划的制定,实现预算的启动和准备过程。
预算目标和计划设定的输入信息一般包括企业远景与战略规划、 内外部环境信息、投资者和管理者期望、往年绩效数据、经营状况预 测以及公司战略举措、各业务板块主要业绩指标等。企业应对内外部 环境和问题进行分析,评估预算备选方案,制定详细的业务计划,输 出企业与各业务板块主要绩效指标和部门业务计划等。
第二十一条 预算编制主要完成预算目标设定、预算分解和目标 下达、预算编制和汇总以及预算审批过程,实现自上而下、自下而上 等多种预算编制流程,并提供固定预算、弹性预算、零基预算、滚动 预算、作业预算等一种或多种预算编制方法的处理机制。
预算编制的输入信息一般包括历史绩效数据、关键绩效指标、预 算驱动因素、管理费用标准等。企业应借助适用的预测方法(如:趋 势预测、平滑预测、回归预测等)建立预测模型,辅助企业制定预算 目标,依据预算管理体系,自动分解预算目标,辅助预算的审批流程, 自动汇总预算。最终输出结果应为各个责任中心的预算方案等。
预算管理模块应能提供给企业根据业务需要编制多期间、多情 景、多版本、多维度预算计划的功能,以满足预算编制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预算执行控制主要实现预算信息模块与各财务和业 务系统的及时数据交换,实现对财务和业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控制 等。
预算执行控制的输入信息一般包括企业各业务板块及部门的主 要绩效指标、业务计划、预算执行控制标准及预算执行情况等。企业 应通过对数据的校验、比较和查询汇总,比对预算目标和执行情况的 差异;建立预算监控模型,预警和冻结超预算情形,形成预算执行情 况报告;执行预算控制审核机制以及例外预算管理等。最终输出结果 为预算执行差异分析报告、经营调整措施等。
第二十三条 预算调整主要实现对部分责任中心的预算数据进行 调整,完成调整的处理过程等。
预算调整的输入信息一般包括企业各业务板块及部门的主要绩 效指标、预算执行差异分析报告等。企业对预算数据进行调整,并依 据预算管理体系,自动分解调整后的预算目标,辅助调整预算的审批 流程,自动汇总预算。最终输出结果为各个责任中心的预算调整报告、 调整后的绩效指标等。
第二十四条 预算分析和评价主要提供多种预算分析模型,实现 在预算执行的数据基础上,对预算数和实际发生数进行多期间、多层 次、多角度的预算分析,最终完成预算的业绩评价,为绩效考核提供 数据基础。
预算分析和评价的输入信息一般包括预算指标及预算执行情况, 以及业绩评价的标准与考核办法等数据。企业应建立差异计算模型,
实现预算差异的计算,辅助实现差异成因分析过程,最终输出部门、 期间、层级等多维度的预算差异分析报告等。
第六章 绩效管理模块
第二十五条 绩效管理模块主要实现业绩评价和激励管理过程中 各要素的管理功能,一般包括业绩计划和激励计划的制定、业绩计划 和激励计划的执行控制、业绩评价与激励实施管理等,为企业的绩效 管理提供支持。
第二十六条 绩效管理模块应提供企业各项关键绩效指标的定义 和配置功能,并可从其他模块中自动获取各业务单元或责任中心相应 的实际绩效数据,进行计算处理,形成绩效执行情况报告及差异分析 报告。
第二十七条 业绩计划和激励计划制定主要完成绩效管理目标和 标准的设定、绩效管理目标的分解和下达、业绩计划和激励计划的编 制过程,以及计划的审批流程。
业绩计划和激励计划制定的输入信息一般包括企业及各级责任 中心的战略关键绩效指标和年度经营关键绩效指标,以及企业绩效评 价考核标准、绩效激励形式、条件等基础数据。处理过程一般包括构 建指标体系、分配指标权重、确定业绩目标值、选择业绩评价计分方 法以及制定薪酬激励、能力开发激励、职业发展激励等多种激励计划, 输出各级考核对象的业绩计划、绩效激励计划等。
第二十八条 业绩计划和激励计划的执行控制主要实现与预算系
统与各业务系统的及时数据交换,实现对业绩计划与激励计划执行情 况的实时控制等。
业绩计划和激励计划的执行控制的输入信息一般包括绩效实际 数据以及业绩计划和激励计划等。企业应建立指标监控模型,根据指 标计算办法计算指标实际值,比对实际值与目标值的偏差,输出业绩 计划和激励计划执行差异报告等。
第二十九条 业绩评价和激励实施管理主要实现对计划的执行情 况进行评价,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向被评价对象反馈改进建议及措施 等。
业绩评价和激励实施管理的输入信息一般包括被评价对象的业 绩指标实际值和目标值、指标计分方法和权重等。企业应选定评分计 算方法计算评价分值,形成被评价对象的综合评价结果,输出业绩评 价结果报告和改进建议等。
第七章 投资管理模块
第三十条 投资管理模块主要实现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计划和控 制的系统支持过程,一般包括投资计划的制定和对每个投资项目进行 的及时管控等。
第三十一条 投资管理模块应与成本管理模块、预算管理模块、 绩效管理模块和管理会计报告模块等进行有效集成和数据交换。
第三十二条 投资管理模块应辅助企业实现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审 批过程。企业可以借助投资管理模块定义投资项目、投资程序、投资
任务、投资预算、投资控制对象等基本信息;在此基础上,制定企业 各级组织的投资计划和实施计划,实现投资计划的分解和下达。
第三十三条 投资管理模块应实现对企业具体投资项目的管控过 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项目管理功能集成到投资管理模块中, 也可以实施单独的项目管理模块来实现项目的管控过程。
第三十四条 项目管理模块主要实现对投资项目的系统化管理过 程,一般包括项目设置、项目计划与预算、项目执行、项目结算与关 闭、项目报告以及项目后审计等功能。
(一)项目设置。主要完成项目定义(如,项目名称、项目期间、 成本控制范围、利润中心等参数),以及工作分解定义、作业和项目 文档等的定义和设置,为项目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二)项目计划与预算。主要完成项目里程碑计划、项目实施计 划、项目概算、项目利润及投资测算、项目详细预算等过程,并辅助 实现投资预算的审核和下达过程。
项目里程碑计划,一般包括对项目的关键节点进行定义,在关键 节点对项目进行检查和控制,以及确定项目各阶段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等。
(三)项目执行。主要实现项目的拨款申请,投资计量,项目实 际发生值的确定、计算和汇总,以及与目标预算进行比对,对投资进 行检查和成本管控。
(四)项目结算。通过定义的结算规则,运用项目结算程序,对 项目实现期末结账处理。结算完成后,对项目执行关闭操作,保证项
目的可控性。
(五)项目报告。项目管理模块应向用户提供关于项目数据的各 类汇总报表及明细报表,主要包括项目计划、项目投资差异分析报告 等。
(六)项目后审计。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项目管理模块中 提供项目后辅助审计功能,依据项目计划和过程建立工作底稿,对项 目的实施过程、成本、绩效等进行审计和项目后评价。
第八章 管理会计报告模块
第三十五条 管理会计报告模块应实现基于信息系统中财务数 据、业务数据自动生成管理会计报告,支持企业有效实现各项管理会 计活动。
第三十六条 管理会计报告模块应为用户生成报告提供足够丰 富、高效、及时的数据源,必要时应建立数据仓库和数据集市,形成 统一规范的数据集,并在此基础上,借助数据挖掘等商务智能工具方 法,自动生成多维度报表。
第三十七条 管理会计报告模块应为企业战略层、经营层和业务 层提供丰富的通用报告模板。
第三十八条 管理会计报告模块应为企业提供灵活的自定义报告 功能。企业可以借助报表工具自定义管理会计报表的报告主体、期间
(定期或不定期)、结构、数据源、计算公式以及报表展现形式等。 系统可以根据企业自定义报表的模板自动获取数据进行计算加工,并
以预先定义的展现形式输出。
第三十九条 管理会计报告模块应提供用户追溯数据源的功能。 用户可以在系统中对报告的最终结果数据进行追溯,可以层层追溯其 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直至业务活动。
第四十条 管理会计报告模块可以独立的模块形式存在于信息系 统中,从其他管理会计模块中获取数据生成报告;也可内嵌到其他管 理会计模块中,作为其他管理会计模块重要的输出环节。
第四十一条 管理会计报告模块应与财务报告系统相关联,既能 有效生成企业整体报告,也能生成分部报告,并实现整体报告和分部 报告的联查。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指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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