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孤儿、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有什么资助政策? 答:按照《关于实施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和烈士子女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深财教〔2012〕84号)的相关要求和补贴标准,对深圳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孤儿、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保教费资助。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残疾儿童每生每月350元(每年按10个月计算,下同);孤儿以及烈士子女每生每月700元。受助对象所在幼儿园每月保教费收费标准低于资助标准的,按实际缴纳的保教费金额予以资助。 上述儿童家长需按统一要求登录本系统填写在园儿童相关信息。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供的相关儿童名单,通过本系统直接比对方式,将同一学年已接受保教费资助的在园儿童名单从健康补贴名单中剔除。 十一、哪个年龄段的孩子可以申请“健康成长补贴”? 截至本学年8月31日(含当日)前出生的已经年满3周岁未满7周岁,且享受补贴未满3次的在园儿童,符合条件均可申报。 十二、“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的申请周期和领取次数? 答:“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补贴”以学年为周期,通过所在幼儿园进行申请,每学年受理一次。每个儿童在我市幼儿园就读期间最多能享受3次(3学年)补贴。在园儿童家长可登陆本系统查看儿童本人补贴领取记录。 十三、家长在本系统填报的在园儿童相关信息是否能够保密? 答:家长在本系统所填报的在园儿童相关信息,仅用于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掌握在园儿童基本情况,为相关部门核验儿童申报资格提供依据。幼儿园对儿童及其家庭基本信息保密,有关信息不对外公开。 十四、儿童家长如何对自己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核对确认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儿童家长在本系统提交相关信息后,幼儿园将会为每一位符合“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条件的在园儿童打印《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登记表》,并通知儿童家长签字确认。家长可再次核对在本系统提交信息是否准确。具体时间由各幼儿园结合实际安排。 十五、“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补贴”标准和用途是什么?儿童家长怎么领取? 答:“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的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其中补贴经费中1,300元用于抵减在园儿童家长缴纳的部分保教费,200元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在园儿童免费体检及购买儿童读物等。市教育局与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幼儿园儿童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深教〔2012〕599号),统一了在园儿童体检项目、标准费用及工作要求。 各幼儿园可结合本园实际采取抵扣部分保教费、退还现金等方式,向符合“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条件并通过相关部门核验的在园儿童发放补贴经费。儿童家长到幼儿园领取《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签领单》(一式三联)的第一联,幼儿园留第二至三联。儿童家长还需在《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签领名册表》上签字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