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教育网:www.sledu.gov.cn 商洛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和科室: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规划和政策,起草全市有关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三)编制下达部门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统筹管理教育专项资金;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督促落实教育经费保障;负责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督促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管理和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工作;负责“双高普九"创建规划的制定、过程督导和评估工作。
(五)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执行中省关于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统筹规划全市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师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六)负责全市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规范教育办学秩序;负责农民技术教育、社区教育和成人终身教育工作,对城乡成人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高中、初中、民办教育机构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
(八)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九)管理全市普通高校、高中、中专和成人高校、中专生考试、录取工作;负责高等、中等教育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考试的考务、档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做好金市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学校的稳定工作和安全教育。负责全市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学生营养餐蛋奶工程及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维护教育系统秩序稳定工作;做好校园突发事件和学校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负责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政策、规划的宣传普及;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工作;组织草拟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全局性的汇报材料;负责机关干部、党员思想教育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承担部门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文书、信访、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联系电话:0914-2313678,传真:0914-2383368
(二)基础教育科
制定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并督促落实;负责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学前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全市教师继续教育及师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质量的评估检查;负责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工作;负责语言文字的普及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德育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学校科技活动、劳动技术教育、学校文化建设和学生社会实践、第二课堂活动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师范学校、特教学校学籍、学历的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毕业证书验印工作;负责管理学校信息技术教育、图书室和教学仪器、实验室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材的选用和地方教材的审定工作;负责管理学生学科竞赛工作;负责校外教育基地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914-2312942
(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办公室)
制定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并负责督导落实;制定职业学校的评估标准、办法,指导全市职业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专业设置与建设、为农服务,承担就业指导等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毕(结)业证书的核发工作;制定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规划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督导落实;管理并指导大中专、成入学校及成人学历教育机构的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制定民办教育有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审核各类中等以下民办教育办学机构的设立、撤销;制定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协调、组织教育内部的“普、职、成”三教统筹及农、科、教结合工作;指导县区编定乡土教材;组织各类学校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组织教育强乡(镇)、教育强县区创建工作和示范成人文化学校创建,指导开展“人人技能工程”、“一网两工程”;负责建立教育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各级服务网络工作。
联系电话:0914-2317732
(四)人事科
负责全市中小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教职工队伍的管理、调配交流、招聘录用工作;负责指导大中专师范院校毕业生自主就业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的管理和认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目标责任制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考察、选拔、任免具体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及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工作;配合做好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考核、评定和聘任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人事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奖励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的考察、评选工作;协调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负责全市职工学历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914-2317722
(五)计划资金科
编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编制各类学校招生指导计划;负责管理和安排下达各类教育专款和教育项目投资计划;负责监督和检查全市教育专款的使用情况;负责机关和下属教育单位的教育经费管理工作,编报经费预决算;负责下属教育单位和指导全市教育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和捐资助学工作;负责全市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的调查研究、编制规划、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负责全市教育事业、教育经费等情况的统计。
联系电话:0914-2313285
(六)安全稳定科
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及预案;指导县区、学校落实基层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全市学校安全教育知识普及工作;负责抓好教育系统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基层学校和教育单位抓好师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学校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县区、学校调查处理学校安全责任事故;收集、汇总、上报各县区和下属教育单位抓安全防事故工作情况。
联系电话:0914-2986823
(七)学校保障工作科
负责全市学校校舍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民生八大工程教育项目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教育赠款等教育投资项目的规划编制、实施、监督、检查验收及管理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育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监督工作;负责下属教育单位建设项目计划申报、立项、指导、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做好教育基本建设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项日建设的优惠政策。
联系电话:0914-2313285
商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职能。
主要职责是在全市范围内,对中等及中等以下中小学校(含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情况,以及下级人民政府、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综合科联系电话:0914-2988009
商洛市教育工会职能。
主要职责是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参与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教师聘任和劳资分配方案的研究制定。推动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落实教代会的各项职责,发挥教职工民主办学、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主人翁作用,搞好校务公开工作。组织教职工开展教学比赛、技能比武等劳动竞赛活动,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
联系电话:0914-2988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