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教育局:www.cfjyw.com.cn (一)制定全区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拟定全区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规范全区中小学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直接管理局属事业单位、区属学校、街道、乡(镇)中心学校;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相关教育工作;负责对学校(中心学校)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估。
(三)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直属学校(中心学校)稳定工作和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四)负责全区教师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管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依法落实本区行政区域内初中及初中以下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承担全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承担局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配、工资、考核、奖惩等工作;承担学校(单位)人员编制、招聘录用、考核奖惩、调整流动、干部与师资培训、工资、退休审核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教育行政执法。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各项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对区属教育事业单位的经费、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工作进行管理;参与制定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办法;参与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依法检查街道、乡(镇)教育经费收支情况;参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规划,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审批学校的新建、撤销、调整及土地、校舍、财产的转让或变更。
(七)统筹组织、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招生考试,初、高中毕业考试工作;参与编制全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
(八)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活动和教科研成果的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技术装备与信息化建设。
(九)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的组织工作。
(十一)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许可及聘任校长核准;利用互联网实施远程学历教育网校的设立审批。
(十二)履行政府行政权力清单公示目录中的相关职责。
(十三)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