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教育局:www.gaedu.gov.cn 广安市教育局主要职责: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组织初审地方教材;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统筹管理,参与拟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内)外教育体育援助、合作项目的执行。
(五)主管全市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师、教练招聘和中小学校长的聘用工作;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岗位聘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转岗分流、辞职辞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高中阶段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配合有关部门任免考核有关学校校长和干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六)统筹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会同市政府教育督导团负责对下级政府及各类学校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学位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八)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九)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直属学校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十一)统筹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指导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及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工作;指导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十三)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国(内)外的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外籍教师、教练、专家的申报管理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
(十五)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统筹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和承办市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六)统筹规划全市学校体育发展。指导和管理学校体育工作;制定全市学校体育教育、青少年业余训练的规划和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小学体育测试和体育特长生的审定工作;负责一级以上运动员的申报和二级运动员的审批。
(十七)统筹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八)拟订体育产业政策,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负责监督管理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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