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小升初、中考、学业水平考试办事指南 一、城区初中入学(小升初) 办理回城手续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办理小升初回城手续 办理单位:学生户口所在的区教育行政部门 受理时间:以当年初中入学文件为准 是否收费:否。 咨询、投诉电话:学生户口所在的区教育行政部门 2、办理程序 第一步:学生家长持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的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回城手续。 第二步: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结果通知学生家长。 3、前置条件 正住户籍在我市城区,且在城区以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回城区就读初中的,应在规定时间到正住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办 理相关回城手续。
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中考) (一)报名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 办理单位:各区(市)县招办、各初中学校 受理时间:以当年中招报名文件为准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按照川价费函(2006)122号文件的规定,每生60元,只毕业不升学的考生不得收费。 咨询、投诉电话:各区(市)县招办 2、办理程序 全市实行网上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相应的学籍管理部门审查学籍后,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网上报名网址,进行报名。其 他学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招办或区(市)县招办指定的报名点审核资格后,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网上报名网址,进行报名。所有 学生必须在市上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 3、前置条件 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学生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报考师范类的学生,还须具备学习师范专业的素质, 志愿从事小学、幼儿、特殊教育事业。报考师范类、体育类以及普通中专的学生应未婚,年龄不超过25周岁。报考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学生年龄、工龄、婚否不限。 正住户籍不在我市、但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可否在我市借考根据当年的中考政策而定。 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非初中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 凡己取得高中学籍者(含高中倒流读初中)不得以初中文化程度报考;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通知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 办理单位:市招考办、各郊区(市)县招办 受理时间:以当年中考相关文件为准 是否收费:否 咨询、投诉电话:市招考办86691516 2、办理程序 郊区(市)县考生由当地招办通知中考成绩。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查询 办理单位:城区招办、城区各初中学校 受理时间:以当年中考相关文件为准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按照川价字非(1996)28号文件的规定,每生3元。 咨询、投诉电话:城区招办 2、办理程序 第一步:需查分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毕业学校或报名点提出申请。 第二步:由毕业学校或报名点填写“考试成绩查分申请表”,送区(市)县招办办理查分登记手续。 3、前置条件 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后,考生若确对成绩有疑问,可提出查分申请。 郊区(市)县考生查分具体事宜可咨询当地招办。
(四)中考填报志愿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志愿填报 办理单位:各区(市)县招办、各初中学校 受理时间:以当年中考相关文件为准 是否收费:否 咨询、投诉电话:各区(市)县招办 2、办理程序 志愿填报在网上进行,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 中考结束后,除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外,可领取一张《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提前录取志愿卡》,在规定时间内,凭此卡参加中职类学校、民办普通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此卡上交录取学校,一经录取,其所填报的以后各批次的升学志愿自动失效。 报考隶属成都市劳动局综合管理的技工学校的学生,除可按上述填报志愿的方法报考技工学校外,还可直接到郊区(市)县劳动局、 各技工学校及学校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具体时间由成都市劳动局通知。 3、前置条件 通知学生成绩后,除参加毕业考试不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学生外,所有学生均应填报志愿。 填报报志愿前,考生可登录WWW.CDZK.ORG网站,了解相关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学校情况。 学生及家长在选择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学生志愿信息一经填报上交,不得更改。
(五)中考加分资格审查 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加分资格审查 办理单位:加分项目对应的相关单位、城区各初中学校 受理时间:以当年中考相关文件为准 是否收费:否 2、办理程序 (1)身份类加分 第一步:少数民族学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烈士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于规 定时间内向毕业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 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 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于规定时间内向区民政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登记审核。 第二步:学校汇总学生材料后,统一到各区招办办理。区民政部门审核合格后,将相关材料转各区招办。 第三步:各区招办审验材料无误、办理加分手续后,统一送市招考办。 第四步:各区招办通知学校加分结果。 (2)素质教育类(科技类、体育类、艺术类〕加分 第一步:学生向毕业学校提供相关材料,填写加分相关表格。 第二步:学校签注意见、盖章后,统一到各相关部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第三步:相关部门审查材料无误、签章后,统一转市招考办。 第四步:加分手续办理结束后,市招考办将材料返各区招办,各区招办通知学校加分结果。 (3)过程评价类加分 第一步:学生于规定时间内向毕业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步:由学校汇总考生材料后,统一到各区招办办理。 第三步:各区招办审验材料无误、办理加分手续后,统一送市招办。 第四步:加分手续办理结束后,各区招办将加分结果通知学校。 3、前置条件 在录取中,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分政策照顾,除烈士子女或少数民族考生可以累加一项最高额加分照顾外,其他考生均不累加,只享 受一项最高额的加分。 上述加分程序适用城区两类高中(指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五年制高职(含师范)、普通中专(含中师)的有关录取加分政策及 审查办法按省招委有关规定执行。 往届考生可享受考生身份类加分、素质教育类加分; 各郊区(市)县两类高中招生的加分政策以及加分资格审查办法由各郊区(市)县招委、教育局参照城区政策制定,具体事宜可咨询 当地教育局。
三、普通髙中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和时间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教〔2010〕230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川教函〔2011〕8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1科。 每年1月7日至8日举行高二年级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的考试,3月6日至7日举行上述五科的补考;6月20日举行高一年级信息技术科目和高二年级思想政治、通用技术科目考试,9月17日举行上述三科的补考;11月20日至21日举行高三年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考试,翌年3月6日至7日举行上述三科的补考。 学业水平考试登记、考试、发放成绩、查分等工作均以学校为单位进行, 具体事宜学生可咨询所在学校或学校所在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