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教育信息网:www.hgedu.gov.cn 该网址失效 鹤岗市教育局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鹤岗市向阳区二马路50号 办公时间:法定假日 上午8:30——下午17:00 联系电话: 0468-3126010 鹤岗市教育信息网即鹤岗市教育局网站,由鹤岗市教育局主办。
鹤岗市教育局主要职能:
(一)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教育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等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中等和中等以下各类院校的教育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统筹协调和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评估标准;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承担成人教育宏观指导工作。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协调中小学生参加全省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
(七)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同对少数民族的教育援助。
(八)负责全市中高等以上院校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的拟定、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制定全市高中(含职业高中)以下招生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所管院校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工作,提出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师范类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九)审核中等及其以下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社会力量拟办学校的评估审批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水平的评估;组织初中以上毕业和升学考试。
(十)负责全市远程教育统筹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开展远程教育教学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按有关规定管理所属院校的教育事业费及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捐资和贷款;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二)主管全市的教育人事工作和教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国家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育系统人事工资、职称评聘、干部培训及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奖励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贯彻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审核拟出国留学人员的资质。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五)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信访、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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