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教育局网站:www.jyjy.gov.cn (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协调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审批、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学历教育及其它文化艺术教育机构工作;主管幼儿园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工作登记注册。
(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管理市委授权范围内的学校干部;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负责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一)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二)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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