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教育局网站: www.nyedu.net (一)办公室(信访科)。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档案、保卫等工作;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新闻舆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二)人事科。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中等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和教师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承担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拟订市属中专、高中招生计划;管理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和教育基建投资计划;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编制局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和教育专项经费、国内外教育贷款、赠援款;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指导和推进学校后勤工作和后勤改革;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基础教育一科(南阳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指导办公室)。承担义务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性措施;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教学和课程改革;组织审定义务教育阶段市级课程教科书,指导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义务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管理、教学资源开发、人员培训、应用指导等工作。
(六)基础教育二科。承担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措施和基本教学文件;组织审定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市级课程教科书,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统筹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培训;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承担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管理与指导工作。
(八)高等教育科。归口协调全市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结构调整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协调管理高等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助学机构和函授机构;管理各类高等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
(九)师资培训科。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实施中小学名师工程;参与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指导全市教师进修学校的建设工作。
(十)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拟订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一)教育督导办公室。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发布全市教育督导报告;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承担全市教育督导团的具体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二)学校安全管理科。负责拟订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应急预案;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学校治安的综合治理;协调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派驻机构:派驻纪(工)委监察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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