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安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时间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事项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4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精神,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2017年1月13日-16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 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第三步:选择考区及考试科目 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本人所在市考区(本人所在市,指考生本人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指所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辖市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二)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至1月17日(节假日除外)。网上资格审核由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在网上进行。为方便考生,笔试环节不再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核,考生须对在网上报名时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等负责,如由此造成的不能参加面试、认定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考生信息经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完成报名。 安徽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资格审核各市联系电话: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与《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幼儿园、小学2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3科,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2科),每人每科70元。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于2017年1月20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考生于3月6日-1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市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 (四)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15625,笔试报名咨询电话:0551-636095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