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盐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21 08:52:44来源:招生考试网(zsksw.net)作者:招生考试网
2018盐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8年盐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盐人社发【2018】102号
各县(市、区
2018盐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8年盐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盐人社发【2018】10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对人才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全面深化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工作,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才培养考核工作中体现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总体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18年底仍在职在岗人员,可申报参加本年度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
二、技术等级确定
(一)招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试用期满,可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未考取技术等级的、以及由普通工岗位转换到技术工岗位的工勤人员,可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二)为了适应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需要,结合单位实际,对于工作岗位己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工勤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申报同等级工种转岗培训、考核。
(三)对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已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人员,以及转业士官,可按从事本工种实际工作年限申报相应技术等级。
(四)从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不受本岗位年限的限制,可按同期同条件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申报相应的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到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具有技术员职称且工作年限满5年的,可直接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且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三、技术等级晋升
(一)申报条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按规定参加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3.工作年限20年,并在2013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中级工证书,具备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可申报高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4.工作年限10年,并在2013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初级工证书,具备初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可申报中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二)破格申报的条件(以下破格年限不累加,只取最大值):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作年限和本等级年限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技术等级考核:(1)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文凭;(2)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合格证书。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作年限可提前2年、本等级年限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技术等级考核:(1)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与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奖;(2)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优秀。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作年限可提前3年、本等级年限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技术等级考核:(1)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优秀成果,本人为该成果主要工作人员之一(前三名),并有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2)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凡符合放宽条件者,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文字材料证明或复印件,经同级工考办审核后方可执行。各地各部门须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的放宽条件,不得擅自突破。
四、申报及考核程序
(一)申报参加技术等级培训考核的工勤人员,须在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批准,申报技术业务水平的培训考核。
(二)申报人员应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附件1)一式二份。申报晋升技术等级人员另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原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放宽条件的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申报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查,审核人在所有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签名并加盖公章。确定符合申报资格后,各单位4月28日前报市(县)人社局。各级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资格;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记入诚信记录,期限为三年。
(三)符合申报资格者须参加相关的岗位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分别进行,培训单位负责教学及管理工作;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考核,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四)省属高校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将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参加当地人社局工考部门组织的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
(五)行政事务人员、汽车驾驶和计算机信息处理高级工考核实行全省统一理论考试。
五、证书发放
(一)《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
(二)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项考试考核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三)市人社局工考办及有关单位在培训考核结束后,将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电子文档报省人社厅工考办。省人社厅工考办统一编号后,发放证书。
六、有关要求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培训考核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转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苏政发〔2018〕20号)文件精神。各级人社部门不得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培训考核收费。各工考培训单位要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做好培训费的备案工作,不得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票据。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志参加等级晋升培训考核,协调安排时间、保障培训经费;同时,认真校核申报资料,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附件:1.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2.盐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名册
通知原文及附件 点击此处下载:盐人社发【2018】102号.doc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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