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科目为三科:12月4日8:00—11:00素描(150分),11:15—11:50速写(75分),14:00—17:00色彩(150分)。考生画具器皿自带。 2.考试地点 考生按其所属地区,分片考试。 合肥考点(合肥学院,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合肥; 芜湖考点(安徽工程大学,芜湖市北京中路):芜湖、马鞍山、滁州、宣城; 阜阳考点(阜阳师范学院,西湖校区,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阜阳、亳州; 蚌埠考点(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蚌埠市曹山路962号):蚌埠、淮北、宿州; 安庆考点(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铜陵、黄山、池州; 六安考点(皖西学院,六安市云路桥西):六安,淮南。 各考点具体考试场所见考点通知。 (八)模块八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 专科专业为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音乐教育等。 1.考试时间 ①2017年1月5日开始考试;②笔试考试时间为:2017年1月8日15:00—17:10,全省音乐考生参加练耳和基本乐理知识的笔试。 2.考试地点 安徽师范大学 赭山校区,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5个,分别为视唱、练耳、乐理、声乐和器乐,其中声乐、器乐区分主、副项(主项为声乐副项为器乐,或者主项为器乐副项为声乐;主项、副项由考生在报名时确认,考试时不得更改)。满分210分,其中主项90分,副项60分,视唱20分,练耳30分,乐理10分。 声乐 考生演唱自选曲目2首(伴奏一律采用自带标准CD音频光盘;也可以清唱);器乐 考生演奏自选曲目2首。 4.对于声乐和器乐考试,评分组长在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5分钟以上)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其考试。 (九)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公布及合格线划定 根据考生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考生成绩及合格线将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自行打印。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及合格证。 五、省外院校专业课校考 按照教育部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适用高校范围的要求,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高校原则上应采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和相关投档录取规则进行招生,学校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有特殊专业要求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于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2017年可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外省院校原则上为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部分院校(专业)、985、211高校和以艺术专业招生为主的本科院校。在皖设点校考须在指定考点进行考试。 校考的报名、考试、评分等由招生院校负责,具体事项请向招生院校咨询或参见各校《招生简章》。 省外院校在皖设点校考相关事项: 1.我省指定报名考试地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考生应根据招生院校与考点的要求报名、缴费(报名考试时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部分院校有特殊要求的,请咨询报考院校或见考点说明。 3.考试时间:各招生院校的专业考试时间、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招生计划和要求详见各校的《招生简章》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布的《2017年省外院校在皖设点艺术专业考试日程》。 4.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院校发放的准考证和院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参加考试。美术类考生自带画具,音乐和其他类考生自带钢琴以外的考试用具。 注意事项:报名参加省外院校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须先参加我省对应模块统考并达到我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否则,其校考合格不能作为录取投档的依据。计划下达到我省的民办本科、独立学院、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采用我省统考成绩。 考生在报考专业校考时还需注意各校各专业对文理科类别、文化成绩、专业主项类别、身体条件等要求。 六、对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理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按《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追究刑责。 2017年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另有规定的,另行通知。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二○一六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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