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形式 录音播放试题,根据试卷,用规定的考试用笔在标准化机改答卷上完成答题。 5.考试时间:1小时(录音播放完毕,考试即结束)。 (五)基本乐理 1.考试目的 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考试内容 音、音高与音律;五线谱记谱法(谱号与谱表、音符与休止符、拍子与节拍等);节奏与节拍及音值组合法;各类音程的构建及判断;各类和弦的构建及判断(三和弦、七和弦及其转位);调式与调性(各类大小调式、教会调式、中国五声性体系的各种调式;调号写法和音阶构成、首调唱名与固定唱名、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及其解决、调关系与调式分析——包括关系大小调与同宫系统各调、同主音大小调与同主音民族调式、等音调、近关系调等);各种常用记号与术语(力度与速度记号与术语、省略记号、演奏与演唱记号、装饰音记号及其他术语等);移调及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等。 题型:单项选择题,所有试题均有四个选项,其中只有一个正确选项;包含理论型乐理基本知识试题和运用乐理知识的实际分析型试题,以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实际运用能力。 3.考试形式 闭卷考试,标准化试题,答题用规定的考试用笔在标准化答题纸上完成。 4.考试时间:1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