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普通体育类专业包括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符合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考生均可按普通体育类报名。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指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的队员)可放宽到28周岁。一般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任何一眼裸视不低于4.70。报名办法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5]26号)执行。 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6年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专业考试 1. 凡按普通体育类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河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参加河北省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3. 报到要求:考生报到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报考证》,并按规定交纳专业考试费。不接受未办理高考报名手续、没有居民身份证或《报考证》的考生参加考试。 4. 考试时间定在2016年4月份,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体育文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体育理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四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普通体育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分批次进行。志愿设置以《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河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六、录取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投档。 投档比例由招生院校提出。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国家规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录取规则与我省投档规则不同的,投档比例可不受招生计划120%的限制。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经考生当场签字确认,当天公布,有疑问的考生可于当天或次日进行申诉。 八、违规处理 河北省统一组织的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1. 参加普通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交通食宿自理。 2. 本简章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