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供的实时排名仅供参考。院校录取已投档考生时,除了取决考生的分数外还可能对要录取的考生有其它要求,考生必须认真研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以及其中的录取规则。填报使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院校,专业排名和院校录取规则下的录取结果基本吻合;填报使用“招生计划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院校,处于1:1以外的考生,以及填报使用其它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请慎重参考专业动态排名信息。 5、少数民族加分与其他项目加分累加、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考生加分区外院校可能不承认,报考时请慎重参考投档分排名。 6、部分院校在安排专业时依据考生实考分或只承认部分加分从高到低排名。分段截止以后,当截止分数以上的考生报满这些院校的某一专业以后,该专业将被锁定,该截止分数以下的考生不可以再填报该专业;未报满的专业,截止分数段以下考生仍可填报,其实考分有可能高于之前已截止的考生,请有加分的考生慎重填报此类院校。 7、学校报名考生在学校填报志愿,招办报名考生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期间,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填报志愿场所工作老师反映,老师通过“2015高考网报志愿”RTX群及时将情况报告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并等待解决。 8、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考生因自己泄露密码或密码被盗取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9、准备补习的学生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不再网报志愿的手续,这样别人即使有了密码也无法非法填报志愿。 10、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已填报的志愿;录取时,任何招生院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志愿为由退档。凡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已被录取但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11、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12、高考报名时区外务工人员子女信息项选填了“是”的,且签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区外务工人员参加高考报考高职(高专)专业承诺书》的考生,不符合参加本次填报志愿要求。 13、本公告要求若与相关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和《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