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高考志愿是怎么填呢? 一、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我省今年高考各批次志愿均安排在6月27日00:00至7月2日18:00之间填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6月27日00:00至6月28日12:00,填报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公安院校本科定向志愿。 二、录取批次顺序 (一)体育、艺术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⑴第一批本科院校→⑵第一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⑶第二批本科院校→⑷第三批本科院校→⑸兼报的文、理类本科院校志愿→⑹体育艺术高职(专科)院校→⑺兼报的文、理高职(专科)院校。 (二)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⑴公安院校本科定向→⑵提前批本科院校→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⑷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⑸第一批本科院校→⑹第一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⑺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⑻第二批本科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院校→⑼第二批本科院校→⑽第二批本科民汉双语少数民族预科→⑾第二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⑿第三批本科院校→⒀第三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⒁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⒂高职(专科)院校→⒃高职(专科)少数民族预科。 (三)中职单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⑴中职单报本科院校→⑵中职单报高职(专科)院校。 三、志愿设置 各科类、各批次志愿设置见附件纸质样表。 四、平行志愿投档要求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每个平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投档比例可征求招生院校意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文理科平行志愿投档时,合计总分相同考生排序规则为:当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具有我省2015届普通高中学籍并参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位次排序在其他考生之前。有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相同,再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其他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 体育类平行志愿投档时,先按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综合分相同,专业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考生专业分再相同,则按文(理)科考生排序方式进行排序。 五、填报志愿有关要求 (一)体育、艺术类招生 1.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相应的体育类院校(专业)。 2.今年,体育类院校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填报志愿时,请考生仔细阅读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考生可在招生院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网查询),了解招生院校对身高、视力、文化成绩等的要求。 3.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合格的考生,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1)全省艺术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可报考:①省内院校相关同类专业;②认可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相关同类专业。 (2)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专业),也可填报认可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艺术类院校(专业)。 (3)报考在我省无指定招生计划院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其志愿填报在“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栏内。 4.填报体育、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 5.我省音乐类专业统考。音乐类招生专业主要有:(1)音乐学、(2)音乐学(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3)音乐表演、(4)音乐表演(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认可我省音乐类统考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按统考成绩(不分小方向)投档;认可我省音乐类统考器乐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按统考器乐成绩(不分器乐小方向)投档;认可我省统考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成绩,音乐学(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和音乐表演(声乐、键盘、管弦、民乐、作曲及少数民族特色等小方向)按统考小方向成绩投档。 (二)公安、军队及招飞院校招生 1.报考军队院校(含国防生)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15年8月31日),未婚。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填报,非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填报。报考公安院校本科定向的考生必须是符合公安院校招生条件和人民警察录用条件,2001年6月30日前出生的2015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军队院校(含国防生)要进行“面试”、“军检”及政审,公安类院校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审。考生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和体检标准。公安院校本科定向志愿填报在“公安院校本科定向”栏内。军队、公安本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本科院校”栏内。公安类专科志愿,填报在“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栏内。 2.提前批本科院校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属军队院校,报考考生应按军队院校要求参加“面试”和“军检”,必须是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的“飞行技术专业”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中国民航大学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的“空中乘务”、“空中安全保卫”在提前批专科院校录取。经招生院校面试和全面检测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其他考生不能填报。 (三)香港特区高校招生 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考生填报志愿及录取方式均与内地院校相同,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两所院校在录取时,按考生实际成绩投档(不含政策照顾加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录取时,可按考生高考总成绩投档(含政策照顾加分)。 (四)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凡参加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测试并入选的考生,须于6月27日00:00—28日12:00在网上填报志愿,其志愿填报在“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栏内,投档安排在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投档前进行,如因成绩达不到院校要求的,可在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同时填报其他各批次院校志愿。 (五)“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全省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民族班”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志愿栏目内,“少数民族预科”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在教育部及招生高校规定的降分幅度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考生分数达不到招生高校要求的,将不予投档。 (六)民汉双语少数民族预科 今年贵州民族大学、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四所院校招收能用民汉两种语言交流的少数民族预科生。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毕节市、铜仁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农村户籍,能用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6种民族语言其中一种流利交流且口语测试成绩达到报考资格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填报民汉双语预科志愿。志愿填报在“第二批本科民汉双语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本科少数民族预科录取之前录取,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在国家规定的降分幅度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考生录取后需与省民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七)西南民族大学彝文类专业招生。 今年,西南民族大学将在我省投放15个彝文类专业计划,安排在我省提前批本科录取。全省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我省组织的少数民族彝族语言口语测试,测试成绩达到报考资格线的彝族考生,方可填报。 (八)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 今年西华大学在我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填报在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 (九)贫困地区专项计划 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凡符合我省高考报名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本人在我省71 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或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简称贫困地区) 有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凡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户籍、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县级招生办办理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确认手续。凡不符合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投档。 招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高校原则上按招生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贵州大学招收的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还不足,根据实际再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十)农村学生专项计划 今年我省八所本科院校继续实施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本人在我省( 除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外) 有连续三年以上农村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农村户籍,符合我省今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报考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户籍、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县级招生办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省内本科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第一批本科院校之后,第二批本科院校之前进行。 省内本科院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二本批次分数线执行。若生源不足,可以根据缺额和生源情况,在二本批次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十一)定向招生 1.按照教育部规定,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免费师范生,文史、理工类录取安排在“文史、理工提前批本科院校”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进行,体育、艺术类录取安排在“体育、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进行。凡拟填报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6月26日至6月28日到户籍所在市(州)教育局签订《贵州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今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学院、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招收免费师范生。凡拟填报上述高校免费师范生的考生,必须于2015年6月26日至6月28日到定向就业所在地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各市(州)教育局于7月8日前务必将免费师范生签约名单按报考院校列表造册报省招生考试院。录取时,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免费师范生签约名单,并根据考生志愿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择优录取,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 2.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件规定,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应是应届高中毕业生(不限民族),需填写《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定向西藏志愿考生申请表》,以备高校录取时参考。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其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教育部和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已录取的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3.贵州医科大学、遵义医学院、贵阳中医学院将继续招收本科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根据国家及我省卫生部门定向就业要求,考生毕业后定向到我省乡镇卫生院就业。录取时面向全省生源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后,考生须与招生院校和定岗县级卫生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发放入学通知书。 4.今年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和贵州工程职业学院招收政府订单培养生,其志愿填报在“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栏内。凡拟填报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和贵州工程职业学院政府订单培养志愿的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相关部门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的考生,不予投档。 5.部分高校对定向招生有分数要求,未达到该校分数要求的考生,不予投档。 (十二)相关政策说明 1.经审查不符合《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黔府办发〔2012〕63号)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和经审查为限制报考的省外迁入我省户籍的考生,只能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2.政策照顾加分类别:一类为报考所有院校都加分,另一类仅限于报考省内院校加分,考生填报志愿时要认真阅读《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了解我省政策照顾加分的类别和具体要求。 六、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 (一)考生志愿是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要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类别、批次、学校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填报志愿,并要按照填报志愿规定和程序填报志愿,认真细致的校对确认。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及要求填报志愿所造成的失误,应由考生负责。 (二)考生准考证上的密码是考生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的唯一凭证,请务必保管好密码,如果发现密码泄漏应及时向县级招办报告,否则一旦造成志愿信息被篡改,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考生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阅读所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该校的招生要求及录取原则等。 (四)填报外语、外贸类专业的考生,都必须按省招生考试院安排的时间到所在市(州)招生办参加英语口试。未参加英语口试的考生,该类院校和专业可以不予录取。 (五)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等专业的考生,须有本人徒手画一份(注明考生号、姓名),并要有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加盖的公章。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统一装入考生高中阶段档案袋内,供录取院校备查。 (六)每个批次的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请考生认真思考,表明意愿。 (七)“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批次中,有“211工程”院校,也有非“211工程”院校。公布招生计划时“211工程”院校用“★”号加以注明,同时公布“211工程”院校名单,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注意查询。 (八)“高职专科”录取批次中,有“国家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也有非“国家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公布招生计划时“国家示范性高职(专科)”院校用“◆”号加以注明。 (九)“中职单报高职”与普通高职(专科)的考试类别和科目不同,因此两类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自己所报类别,不能跨类别填报。 (十)考生填报的志愿提交后,任何人都不得更改,违者按国家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十一)考生查询录取信息可凭本人准考证和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主页(http://gkzy.gzszk.com),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十二)补报志愿安排在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完毕后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按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补报志愿时间,凭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网上填报志愿主页(http://gkzy.gzszk.com),进行网上补报志愿。网上补报志愿的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省招生考试院主页(http://www.gzszk.com)发布的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