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管理员(班主任)负责复核考生报名信息,如实录入考生学籍、户口信息。信息确认期间,报考点负责初审考生报名资格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考生等照顾项目和农村考生身份; 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报考考生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协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终审考生报名资格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山区考生等照顾项目并公示,初审考生填表申报的照顾项目,依据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源范围的规定,审核考生是否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并公示; 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终审全区“优秀学生”等照顾项目并公示。 七、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第一时段(考生网上信息录入时间):2016年12月1日-5日; 第二时段(信息现场确认和指纹采集时间):2016年12月6日-25日;其中报考艺术类的考生信息现场确认和指纹采集时间须在12月15日前完成; 第三时段(考生报考资格初步审查时间):2016年12月1日-31日; 第四时段(公示、考生报考资格复查时间):2017年1月4日至本年度录取工作结束; 第五时段(考生照顾政策审核时间):2017年4月30日前; 第六时段(体检、综合素质评价时间):2017年4月18日前完成集中体检和审核工作并将体检表、综合素质评价表送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扫描,5月20日前体检工作结束。 (一)网上报名前准备工作 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初始化工作,采用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维护本辖区派出所代码库和中学代码库工作,设置报考点(学校)管理员帐号和权限,生成往届生、社会考生和不具有宁夏户口的流动人员子女考生的网上报名考生号;报考点(学校)设置班级管理员(班主任)帐号和权限,生成具有宁夏户口考生应届生网上报名考生号。 (二)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 1、考生报名前应在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领取网上报名所需考生号(14位),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网站进行报考信息填报。 2、考生填报的流程为:(1)填写报名表草样(可到报考点领取或在网上自行下载);(2)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并提交保存;(3)在网上报名期限内考生可对保存但没有上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4)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考生上报其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报考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并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负全责,任何人不得代其填报。 (三)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1、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资格初审。 3、交纳报名考试费。 4、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和指纹信息。指纹信息采集统一使用宁夏教育考试院下发的采集软件。采集时考生须出示居民身份证,采集身份证信息后采集指纹信息。考生指纹采集左右手各采集一枚,按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小拇指顺序,若拇指采集成功后,其余手指不需再采集。如因技术原因和残疾等无法采集指纹的,需登记无法采集的原因,上报考试院备案。确保考生身份信息完整准确。 5、进行考生本人电子照片现场采集。 6、考生须现场核对报名信息登记表无误后,签名交报考点,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保存备查,并在考生录取后装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四)报名资格审查 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可在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和考生信息确认期间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符合报名条件第(四)条中第7、8、9、10款的考生,还须要求考生填报相关报考承诺书。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依据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审查结论,对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考生组织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核发准考证。对不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认真审核申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核对考生网上申报的照顾项目并修正照顾项目特征信息,同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以及原始证件的复印件(1份)。 (六)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将所有报名考生名单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中学要以班级为单位,将报考考生名单在学校、班级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号、户口所在地、应往届、农村户籍、是否符合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是否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等。 (七)考生网上报名数据除用于工作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提供考生相关信息,不得利用考生信息非法牟利,违反规定者将依法严肃查处。 (八)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打印数据由客户端子系统自动下载,用加密方式导入系统中,任何人不得打开数据库。 (九)管理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管理系统的唯一途径,有关人员须妥善保管。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加强用户管理,各级管理机构原则只建立一个管理员帐号和一个操作员帐号,用户名须实名注册。考生登录密码须妥善保管,如有考生遗失登录密码可以向其报考点书面申请,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管理人员重置为初始密码,考生下次登录时立即修改。 八、在高考报名户口、投资、纳税、工作经历、住所、社会保险、学籍、档案、注册登记、照顾项目等环节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已录取的高校学籍等处理;有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