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鄂高考﹝2016﹞35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
湖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湖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知识加技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技能高考)、湖北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省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的普通高级中等教育或者中等职业教育学习;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在我省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4.身体健康。
(三)少年班考生。申请报考高等学校少年班的考生,必须是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具有我省户籍的初、高中在校理科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少年班考生先由招生高校进行资格审查及预选,取得报考院校的资格证件后方可参加报名。
(四)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
(五)2014年录取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可以报名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开展的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单招考试。考生可在承担中职教育阶段任务的学校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七)我省不接受外省考生借考。
二、报名时间
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址:www.hbea.edu.cn或www.hbee.edu.cn),网上报名按科类分两个时段进行。第一时段: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1月23日,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第二时段: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6日,普通高考文、理、体育类和技能高考、高职单招考生网上报名。此外不接受任何情况的补报名。
网上报名第二时段前13天按市(州)分时段进行(具体安排见下表),最后9天全省考生报名或查看核准、修改信息,不受地域限制。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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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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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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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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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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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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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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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十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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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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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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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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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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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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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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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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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孝感市、潜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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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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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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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咸宁市、天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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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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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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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仙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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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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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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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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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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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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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恩施州、神农架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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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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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8日—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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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市、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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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地点
(一)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报考人数和学校分布情况,本着既方便考生又适当集中的原则设立报名点。报名点只能设立在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经教育行政机构审批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每个报名点接收应届毕业生报名人数须在10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不能设立报名点。各种补习学校和培训学校不准设立报名点。一般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报名点只可接收学籍在本校的应届生报名,不得接收往届生报名。往届生数量较多的县(市、区),可根据往届生实际数量指定一至两所报名点(教育考试机构报名点除外)接收往届生报名。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拟设定的报名点须报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将审定的报名点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备案。
报名点应张贴《报名须知》,为考生提供必需的设备和材料。
(二)我省户籍的应届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由于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市(州)两级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应届生,应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不得在借读学校报名。各地不得接收户籍和学籍都不在本地的应届生报名。
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如因文化补习、迁居、投靠亲友等原因需要在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若是在本市(州)范围内跨县(市、区)报考,须经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报考;若是跨市(州)报考,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复读所在地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书面批准后,方可在复读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一律凭中等学校毕业证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州级教育行政机构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档案资料等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我省户籍的社会人员和转业、退伍军人及其他人员一律凭中等学校毕业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档案资料等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报名。
(四)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五)2014年录取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承担中职教育阶段任务的学校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报名,往届生、转业退伍军人和社会人员由考生本人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州)和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以及报名点学校负责。各报名点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要上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备案。报名点资格审查人员负主要责任,报名点负责人和教育考试机构主管人员负领导责任。
(二)我省户籍我省学籍的应届生的资格审查由报名点学校负全责,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予以督查。我省户籍外省学籍的应届生、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和社会青年及其他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全责,并由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专门人员具体负责。
(三)应届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资格审核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往届随迁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资格审查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全责。各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要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分管高考的负责人负责资格审查认定工作。
(四)我省户籍考生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高中(中职)学籍(档案)、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文凭等证件原件。
应届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出具由所在地市州级教育行政机构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报名后在考试前如考生未能达到毕业或结业条件的,不能参加普通高考、技能高考、高职单招考试,由考生就读学校出具书面证明,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不发给其准考证,并将其准考证上交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
(五)应届随迁子女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本人报名申请,出示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中职)学籍档案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同时出具我省高中(中职)学籍证明材料(见附件3)。往届随迁子女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本人报名申请,出示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我省高中(中职)学籍档案、我省高中(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同时出具我省高中(中职)毕业证证明材料。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房产证或由我省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应届随迁子女资格审查时须出具本人我省高中(中职)学籍证明材料,高中(中职)学籍证明材料须由就读学校及当地县级教育局基础教育或职成教部门审核盖章,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审查。往届随迁子女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基础教育或职成教部门出具的湖北省内高中(中职)毕业证证明材料,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审查。
(六)考生资格审查一律出示证件原件,同时上交各类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资格审查表中,由资格审查人员签名后汇总交县(市、区) 教育考试机构留存备查。尚未办理居民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要通知考生尽快办理。
(七)重点加强对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考生、往届生、社会青年、高校退学考生、非学籍所在地报名考生、我省户籍但在外省就读考生、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的资格审查,杜绝各类违规报考。
五、报名方式及办法
2017年网上报名分三个步骤:
第一,领取报名卡(全省考生统一在2016年11月14日至18日领取)。考生在报名点(学校)完成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报名卡。
第二,网上报名(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2016年11月21日至23日;普通高考文、理、体育类和技能高考、高职单招考生2016年11月25日至12月16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www.hbea.edu.cn或www.hbee.edu.cn),按照《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办法说明》(见附件1)中有关要求,通过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并成功提交。
第三,现场确认(由各地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各地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凭报名卡、二代身份证在报名点(学校)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识别、核准本人基本信息同时进行电子照相,并对报名点打印的本人《2017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中的个人信息进行校对、签字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先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同意后即视同已知悉了解高考相关规则规定,并承诺遵守。
2017年我省将继续实行二代身份证识别、比对考生本人信息的工作。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专用读卡设备将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和出生日期五项信息与网上报名的信息进行比对、核准,并采集身份证上的照片信息,确保网上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各地应按要求及时配备统一的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及照相设备,确保考生图像信息质量。考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必须由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确保图像信息质量达标。
六、考试类型、科类及各科目计分
报考类型及科类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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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及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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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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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
通
高
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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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史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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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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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150分)数学(文)(150分)
外语(150分)文科综合(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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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专业素质测试、艺术类统考、外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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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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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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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工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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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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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150分)数学(理)(150分)
外语(150分)理科综合(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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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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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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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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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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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150分)数学(理)(150分)
外语(150分)理科综合(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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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高考(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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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专业(1)
会计专业(2)
护理专业(3)
建筑技术类(4)
农学类(5)
旅游类(6)
计算机类(7)
电子类(8)
机械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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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操作考试(490分)
文化综合考试(2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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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单招(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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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单招(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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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高职院校自命题,自主确定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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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报名号编排及含义
报名号分科类编排。报名号共14位数,左起第一、二位为年份的后两位数,第三至八位为省、市(州)、县(市、区)代码,第九位为考试类型,第十位为科类代码,第十一至十四位为某县(市、区)内考生顺序号。编排时按报考同一种外语语种的考生进行集中(按英、俄、日、德、法语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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