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生团体保险实施办法
时间:2015-08-20 12:24:20来源:招生考试网(zsksw.net)作者:招生考试网
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生团体保险实施办法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关于将本市大学生纳入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1〕45号)的精神,为“加快推进建立本市大学生补充医疗
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生团体保险实施办法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关于将本市大学生纳入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1〕45号)的精神,为“加快推进建立本市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一、保险性质
大学生团体保险为商业保险,是对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新生报到时统一受理投保。
二、投保原则
学生自愿选择,谁投保谁收益。
三、交费
1、新生报到后由院系新生辅导员按学制一次性代为收取。
2、新生辅导员填写学生团体保险投保清单,电子版发学工部,纸质版交保险公司,以便日后学生办理保险理赔。
3、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校出资为其全额购买大学生团体险。
4、对学籍有变动的学生,在其保险期满或提前离校时,可自主选择续保和退保。
四、保险理赔程序
1、学生(或委托他人)携带住院单据(出院小结、出院结帐单、医疗费用清单)或意外伤害费用(门急诊记录及费用单据)、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到学生工作部,填写保险理赔申请书。
2、学生工作部负责将费用单据、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及填写的理赔申请书交保险公司。
3、理赔结束,学生持费用单据到校医院进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
4、保险公司收到理赔单据后,在三周内完成理赔程序并将保险理赔金打至学生银行卡内。
复旦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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