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加班工资等基础知识 1.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2.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4.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可以按小时、日或周为单位结算工资,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5.加班工资 (1)工作日加班——按照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2)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按照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 (3)法定休假日加班——按照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