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具体安排 关于2018年度浙江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财会〔2017〕26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7〕5号)精神,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方式,定于2018年5月举行。现将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将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日期及注意事项 浙江省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3-22日;补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8-30日,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错过上述报名和补报名时间的,无法参加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对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将根据全省财政系统内网“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在外网报名系统进行自动审核。 对有从业资格证但是自动审核未通过的会计人员或驻浙各部队会计人员,请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于报名截止日前的工作时间,前往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会计管理部门,变更或登记其内网相关信息,才能成功报名。 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照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标准为每科60元。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或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地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的规定,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考场原则上设在各设区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考生较多的市,可以在所属具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条件的县(市、区)设若干分考点并报省会计考办备案。分考点所在的财政局应积极配合协助地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做好各项考务工作,确保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顺利平稳进行。 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浙江会计考试报名网上的"专业报名联系电话"一栏。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