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http://aj.zhangye.gov.cn/ 张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拟订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规定、标准;掌握全市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为市政府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省属驻张有关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市级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定期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全市工矿商贸行业、中央及省属驻张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拟订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并监督实施;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全市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县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配合上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全市煤矿生产能力、通风能力、劳动定员进行核定和三项鉴定;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审查上报;配合上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煤矿技术改造、新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全市重大煤矿建设项目提出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负责指导、协调县区依法关闭和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
五、负责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省属驻张企业、全市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原则,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六、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审查上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参与全市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受上级部门委托承办重大事故审批结案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参与全市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控网络系统建设与日常管理。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组织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十、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全市和市外进张工作的各类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二、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技术示范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全市煤矿生产企业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和管理;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方面重大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指导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五、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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