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http://ajj.yueyang.gov.cn/ 岳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定;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及工矿商贸行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规章规程和安全生产标准的情况。
(三)依法行使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工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按规定上报伤亡事故情况;依法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协调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受国家或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参与或协助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及社会中介组织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市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规程及技术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其安全生产条件及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九)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与程序,对涉及安全生产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或验收的事项,进行审查或验收;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对已取得批准又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撤销原批准。
(十)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估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十一)督促、指导县市区乡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分管区域和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鉴定和先进技术推广、示范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国家、省级和市级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十四)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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