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http://www.ccsafety.gov.cn/ 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形势综合分析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工作,定期通报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综合监督检查行业部门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条件、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五)经同级政府授权或委托,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六)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政府对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依法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和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并组织复查;提请地方政府实施对煤矿的整顿关闭工作;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检查。
(七)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九)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066号
邮编:130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