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应急预案与资源报备管理系统 系统信息填报使用说明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单位注册、信息填报、预案上传、监管审核以及形式审查的程序和步骤,确保应急资源报备管理系统有效运行,现将有关使用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户注册
安监用户:首页面单击“注册”按钮,在“用户类型”下拉列表中选择安监部门,若为乡镇安监,请选择乡镇安监选项。注册完后重新登录系统,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和标注地理位置。安监用户完成注册并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后会被暂时锁定,省安监局协调处在24个小时内对其填写的信息进行用户审核,用户审核通过后自动解除锁定。如用户在填报完后向省安科中心来电告知并确认,则在6小时内完成用户审核。
企事业单位用户:首页面单击“注册”按钮,在“用户类型”下拉列表中选择企事业单位。注册完后重新登录系统,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和标注地理位置。
行业主管部门用户:首页面单击“注册”按钮,在“用户类型”下拉列表中选择行业主管部门。注册完后重新登录系统,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和标注地理位置。
所有信息必须认真填写,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保证相关用户进行信息查询。
二.预案报备和备案申请
企事业单位:
a) 企事业单位上报预案和备案申请: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 登录 → 选择“预案管理”菜单 → 选择“企业预案报备”选项 → 单击“预案报备”按钮 → 填写预案基本信息、填写专家评审信息、上传预案附件 → 单击“完成”按钮保存预案 → 确定修改、完善无误后单击“报备”按钮上报预案。同时,单击预案操作列的“备案申请信息”链接 → 填写备案申请表 → 单击“完成”按钮提交备案申请。
按照监管权限,由相关安监部门对此预案进行“形式审查”,当形式审查结果为“符合”、“基本符合”时,预案状态变为“待备案”,此时该预案进入备案登记流程,由安监部门进行“备案确认”;同时,审查结果为“基本符合”的企事业单位还应单击“形式审查”链接查看安监部门填写的建议和整改要求,按照要求进行完善。当形式审查结果为“不符合”时,企事业单位用户应单击“形式审查”链接查看安监部门填写的原因和整改要求,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后,重新填报预案信息和备案申请。系统将自动用颜色来突出标记审查结果:基本符合—黄色、不符合—红色。形式审查通过后,企事业单位用户完成上报预案和备案申请。等待安监部门“备案确认”的结果。
b) 企事业单位预案备案: 登录 → 选择“预案管理”菜单 → 选择“企事业单位预案报备”选项 →查看预案状态,如变为“备案通过”,则完成备案工作,可以下载、打印备案登记表;若“备案未通过”,则点击查看安监部门填写的原因和整改要求,组织进行整改后,重新填报备案申请及相关整改信息,等待安监部门备案确认。
行业主管部门用户
c) 部门预案通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 登录 → 选择“预案管理”菜单 → 选择“行业主管部门预案”选项 → 单击“预案发布”按钮 → 填写预案基本信息、上传预案附件 → 单击“完成”按钮保存预案。
d) 查看辖区部门预案: 登录 → 选择“预案管理”菜单 → 选择“辖区部门预案”选项 → 单击预案名称查看该预案的详细信息 。
安监用户:
a) 发布预案: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 登录 → 选择“预案管理”菜单 → 选择“机构发布预案”选项 → 单击“预案发布”按钮 → 填写预案基本信息、上传预案附件 → 单击“完成”按钮保存预案。
b) 对企事业单位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登录 → 选择“预案管理”菜单 → 选择“企业上报预案”选项 → 单击“待审查”预案的“形式审查”链接,对预案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工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按属地管理原则,省安监局负责审查中央在鄂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存在二级以上重大危险源企事业单位发布的预案及备案申请;市(州)安监局负责审查市州所属企事业单位、所在地中央在鄂及省属企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或实体或项目部、存在三级重大危险源企事业单位发布的预案;其它企事业单位由县(市)安监局负责审查。(当县(市)安监局、市(州)安监局无法对“其它企事业单位”和“市州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预案进行形式审查时,应先查看该企业是否存在三级或二级以上重大危险源。)
审查结果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当预案的形式审查结果为“符合”、“基本符合”时,该预案可进入备案登记流程;审查结果为 “不符合”时,审查部门应填写清楚不符合的原因和整改要求。系统将用颜色来突出标记审查结果:基本符合—黄色、不符合—红色。
c) 预案备案:登录 → 选择“预案管理”菜单 → 选择“企业上报预案”选项 → 单击“待备案”预案操作列的“备案申请信息”链接,查看其备案申请表信息 → 返回 → 单击预案操作列的“备案登记信息”链接 → 填写备案登记信息,备案后,预案状态变为“备案通过”,若 “备案未通过”,则安监部门应填写不通过的原因和整改要求。
在“备案确认”的过程中,安监用户可以单击预案操作列的“查看”链接,查看该预案的内容;单击操作列的“形式审查”和“抽查”链接,分别查看该预案的形式审查结果和抽查的结果。
d) 查看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预案:登录 → 选择“预案管理”菜单 → 选择“行业主管部门预案通报”选项 → 查看部门发布预案的具体信息,安监用户只能查看同级及同级以下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预案。
e) 预案抽查: 登录 → 选择“预案管理”菜单 → 选择“企业上报预案”选项 → 单击预案的“抽查”链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权限进行抽查。若抽查的结果为“不合格”,则系统会自动提示抽查部门填写不合格的原因和整改要求。
f) 查看本辖区企事业单位预案: 选择“预案管理”菜单 → 选择“企业上报预案”选项 → 单击预案名称,查看该预案的基本信息和专家评审信息。
联系电话:027-87279246 |